炒饭西施,炒饭西施是什么意思
炒饭西施,炒饭西施是什么意思?
说的是炒饭的那个人非常漂亮,跟古代的西施一样
为什么川菜排首位?
四大菜系,是指鲁菜、川菜、粤菜、淮扬菜。中国人讲究并善于烹饪,早在春秋战国时期,中国饮食文化中南北菜肴风味就表现出差异。到唐宋时,南食、北食各自形成体系。发展到清代初期时,鲁菜、川菜、粤菜、淮扬菜,成为当时最有影响的地方菜,被称作四大菜系。
中国是一个餐饮文化大国,长期以来在某一地区由于地理环境、气候物产、文化传统以及民族习俗等因素的影响,形成有一定亲缘承袭关系、菜点风味相近,知名度较高,并为部分群众喜爱的地方风味著名流派称作菜系。
其中,鲁菜、川菜、粤菜和苏菜为传统“四大菜系”,后加上浙菜、闽菜、徽菜、湘菜则被称为“八大菜系”。
鲁菜四大菜系之一,也称山东菜。鲁菜是四大菜系中的自发型菜系在中国最早形成了系统的烹饪理论和烹饪技法框架源远流长、一脉相承,是历史最悠久、最见功力的菜系其风格是:大方高贵,堂堂正正而不走偏锋,是普遍的水准高,而不是以一两样菜或偏颇之味来号召。
山东位于黄河下游,气候温和,省内汇集有大河、大湖、丘陵、平原、大海等多样性的地貌,造就了鲁菜的食材选料品种异常丰富与均衡,果蔬、禽畜、海鲜、淡水河鲜、山菌、干制珍品等每个类别的入菜频率都在15%~18%之间最适合每一种的食材的烹饪技法各不相同,丰富的食材品种直接激发了鲁菜烹饪技法的丰富多样。
山东大地得天独厚的物质条件,加上两千多年来浸润着儒家学派“食不厌精脍不厌细”的精神追求,终成鲁菜系的洋洋大观。
代表菜有:葱烧海参、烩乌鱼蛋汤、白扒四宝、蟹黄鱼翅、油爆双脆、德州扒鸡、一品豆腐、清汤西施舌、奶汤核桃肉,糖醋黄河鲤鱼、九转大肠、扒原壳鲍鱼、清汤银耳、油焖大虾、醋椒鱼、糟熘鱼片、温炝鳜鱼片、芫爆鱿鱼卷、酱爆里脊丝(京酱肉丝)、木樨肉(木须肉)、糖醋里脊、红烧大虾、招远蒸丸、清蒸加吉鱼、葱椒鱼、糖酱鸡块、油泼豆莛、诗礼银杏、奶汤蒲菜等。
川菜即四川地区的菜肴,是中国汉族四大菜系之一,也是最有特色的菜系,民间最大菜系,同时被冠以“百姓菜”。
起源于四川地区,以麻、辣、鲜、香为特色。川菜原料多选家常食材,宴客偶用山珍、江鲜。善用小炒、干煸、干烧和泡、烩等烹调法。
以“味”闻名,味型较多,富于变化,以鱼香、红油、怪味、麻辣较为突出。
川菜的风格朴实而又清新,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著名代表菜品有:回锅肉、麻婆豆腐、酸菜鱼、鱼香肉丝、鱼香茄子、水煮肉片、开水白菜等等。四川菜系,分为以川西成都、乐山为中心的上河帮,川南自贡、宜宾为核心的小河帮,川东重庆,达州为中心的下河帮。
在口味上特别讲究色、香、味、形、兼有南北之长,以味的多、广、厚著称。
历来有"七味"(甜、酸、麻、辣、苦、香、咸),八滋(干烧、酸、辣、鱼香、干煸、怪味、椒麻、红油)之说。
川菜系因此具有取材广泛、调味多样、菜式适应性强三个特征。由筵席菜、大众便餐菜、家常菜、三蒸九扣菜、风味小吃等五个大类组成一个完整的风味体系。
在国际上享有“食在中国,味在四川”的美誉;其中最负盛名的菜肴有:回锅肉、水煮鱼、钵钵鸡、毛血旺、宜宾燃面、灯影牛肉、重庆火锅、辣子鸡、甜皮鸭、手撕鸭、奶汤面、椒麻鸡、冷吃兔、鸡豆花、翘脚牛肉、干烧岩鲤、廖排骨、三圣宫七星椒、万州烤鱼、怪味鸡、宫保鸡丁、粉蒸牛肉、麻婆豆腐、毛肚火锅、干煸四季豆、担担面、开水白菜、鱼香肉丝、鱼香茄子、夫妻肺片、东坡肘子、口水鸡、粉蒸排骨、麻辣鸡块、伤心凉粉、青椒肉丝、川味香肠、红糖糍粑、顺江薄饼、尖椒肥肠、酸菜鱼、烧白、凉拌折耳根、老四川全牛宴、干锅/冒菜/串串香/火锅/泡菜/老腊肉等。
粤菜即广东菜,狭义指广州府菜,也就是一般指广州菜(含南番顺),是中国汉族四大菜系之一源自中原,经历了两千多年的发展历程后,到了晚清时期已渐成熟,在国内外享有盛誉。
由广府菜(即广州府菜)、潮州菜(也称潮汕菜)、东江菜(也称客家菜)三种地方风味组成,三种风味各具特色是起步较晚的菜系,但它影响深远,世界各国的中菜馆,多数是以粤菜为主,在世界各地粤菜与法国大餐齐名,国外的中餐基本上都是粤菜。
因此有不少人,认为粤菜是海外中国的代表菜系。广府菜范围包括珠江三角洲和肇庆、韶关、湛江等地,用料庞杂,选料精细,技艺精良,清而不淡,鲜而不俗,嫩而不生,油而不腻。
擅长小炒,要求掌握火候和油温恰到好处。还兼容了许多西菜做法,讲究菜的气势、档次。潮州古属闽地,潮州菜汇闽、粤两家之长,自成一派。
以烹制海鲜见长,汤类、素菜、甜菜最具特色。刀工精细,口味清纯。东江菜又名客家菜,菜品多用肉类,极少水产,主料突出,讲究香浓,下油重,味偏咸,以砂锅菜见长,有独特的乡土风味。
粤菜特点是丰富精细的选材和清淡的口味。粤菜可选原料多,自然也就精细。粤菜讲究原料的季节性,“不时不吃”。吃鱼,有“春鳊秋鲤夏三犁(鲥鱼)隆冬鲈”;吃虾,“清明虾,最肥美”;吃蔬菜要挑“时菜”,是指合季节的蔬菜,如菜心为“北风起菜心最甜”。
除了选原料的最佳肥美期之外,粤菜还特别注意选择原料的最佳部位粤菜味道讲究“清、鲜、嫩、滑、爽、香”,追求原料的本味、清鲜味,粤菜调味品种类繁多,遍及酸、甜、苦、辣、咸、鲜。但只用少量姜葱、蒜头做“料头”,而少用辣椒等辛辣性作料,也不会大咸大甜。
这种追求清淡、追求鲜嫩、追求本味的特色,既符合广东的气候特点,又符合现代营养学的要求,是一种科学的饮食文化。
粤菜著名的菜点有:白切鸡、烧鹅、烤乳猪、红烧乳鸽、蜜汁叉烧、上汤焗龙虾、清蒸石斑鱼、阿一鲍鱼、鲍汁扣辽参、白灼虾、椰汁冰糖燕窝、菜胆炖鱼翅、麒麟鲈鱼、龙虾烩鲍鱼、干炒牛河、老火靓汤、广州文昌鸡、煲仔饭、广式烧填鸭、豉汁蒸排骨、菠萝咕噜肉、香煎芙蓉蛋、鼎湖上素、烟筒白菜、鱼香茄子煲、太爷鸡、赛螃蟹、香芋扣肉、南乳粗斋煲、潮州卤水拼盘、卤水猪手、卤鹅肝、蚝烙、芙蓉虾、沙茶牛肉、客家酿豆腐、梅菜扣肉、盐焗鸡、猪肚包鸡、盆菜、广味香肠等。
食在广州的来由 清代上海在五口通商开埠以后,广东人蜂拥至上海,从事与贸易相关的工作。居沪粤人,短时间内就猛增至四五十万;配套的粤菜馆成行成市地开办起来,粤菜逐渐征服了上海人以及其他各色移民,尤其是一众的文人;而文人们在至为发达的商业传媒上摇笔弄舌,“食在广州”的名声就这样开始不胫而走。
最早高度宣扬粤菜的著名人士,当数客居上海的杭州人徐珂。他在所撰的传世名著《清稗类钞》以及《康居笔记汇函》里,对粤菜再三致意,并提升到一个人文高度。如他在《粤多人才》里说:“吾好粤之歌曲,吾嗜粤之点心“。
民国以后,岭南饮食在经济与北伐的双轮驱动下一路飙歌北上,在北京以谭家菜与本地的太史菜遥相呼应,共同开创“食在广州”时代的先河;在上海以海派粤菜赢得“国菜”的殊荣,将“食在广州”推向时代巅峰,臻于“表征民国”的饮食至高境界。
在作为上海地标的南京路上,主要餐馆多为粤人所开。永安、先施、新新、大新四大百货公司均为粤人所开,均附设高档餐厅。从新新公司独立出来的新都饭店,更是后来居上,力压群雄;上海滩名人杜月笙当年为其子摆的婚宴,即席设于此。
与新都饭店望衡对宇的新雅粤菜馆,抗战胜利后三分之二的客人都是欧美人,李宗仁代总统曾在此宴请各国各界贤达。民国时期,粤菜在上海逐渐取得霸主地位,引起人们对原生粤菜的窥视欲望,许多记者,或者特约人士,便纷纷将在广州饮食界的所见所闻,写成文章,发回报道。
上海《申报》记者禹公1924年底前往广州,发回了一篇《广州食话》,开门见山地说,“广州人食之研究,是甲于全国者”。
淮扬菜起始于南北朝、唐宋时,当时经济发展,推动饮食业的繁荣,淮扬菜和苏南本帮菜成为“南食”两大台柱之一。明清时期,淮扬菜南北沿运河、东西沿长江的发展更为迅速。沿海的地理优势扩大了苏菜在海内外的影响。
淮扬菜由淮安、扬州及南京三种风味组成,是宫廷第二大菜系,今天国宴仍以淮扬菜系为主。淮扬菜十分讲究刀工,刀功比较精细,尤以瓜雕享誉四方。
菜品形态精致,滋味醇和;在烹饪上则善用火候,讲究火功,擅长炖、焖、煨、焐、蒸、烧、炒;
原料多以水产为主,注重鲜活,口味平和,清鲜而略带甜味。著名菜肴有扬州炒饭、清炖蟹粉狮子头、大煮干丝、三套鸭、软兜长鱼、水晶肴肉、松鼠鳜鱼、梁溪脆鳝等。
口味清淡微甜,主要菜品有狮子头、软兜长鱼、拆烩鲢鱼头、水晶肴肉、文思豆腐、三套鸭、烫干丝、以及文楼汤包、扬州炒饭等。
对比来看,川菜更具特色,风味体系更广更完整,有更多独特特点,更具优势。
古龙的写作水平真的不及金庸吗?
金庸古龙各胜擅场,尽管都是写武侠,但风格大不同,不存在谁不如谁的问题——金庸的漫长一生,如大吕黄钟:
一直温暖着我们前行的人生道路;古龙的短暂一生,则是天马行空:鸟儿已经飞过,天空不留痕迹。金庸古龙的区别,其实有点像是萧峰和萧十一郎的区别一样:一个是职场大咖(很主流)VS一个是自由职业(很非主流):你能说萧十一郎不如萧峰么?或者说萧峰,不如萧十一郎?都不准确。我们只能说,二者区别很大,具体说来?【至少5大区别】——为何单拿这两个人物来对比:因为萧峰萧十一郎,不仅仅是都姓萧,这两人,在金钱观,名声线和感情线,以及价值观上,都有颇多可以对比玩味之处:他们俩都被世人认为是欺世盗名的:萧十一郎固然是声名狼藉的大盗;萧峰作为丐帮帮主,竟然也是身负“杀父杀母杀师父”这样的弥天罪人。金钱方面,萧十一郎作为大盗,先入为主就不提了;其实萧峰脱离丐帮后,也不小心沦落成了大盗一枚,所用皆是大宋官家买单,即为明证。爱情上,二萧也同样纠结:两人都有一个骨灰级的粉丝苦苦追寻,哭着喊着要嫁,一个是风四娘,一个是阿紫;两个人同样是对爱情无望:一个怀念死去的阿朱;一个苦恋别人的娘子。但仔细分析,二萧的差距又很大:有多高?三层楼那么高。有多大?就是金庸和古龙的差距那么大了。1、二者的金钱观PK:从萧峰的大碗喝酒,对比萧十一郎的苦逼生活【请看原文】心下盘算,第一步是赶回河南少室山,向三槐公询问自己的身世来历,第二步是入少林寺叩见受业恩师玄苦大师,请他赐示真相,这两人对自己素来爱护有加,决不致有所隐瞒。筹算既定,心下便不烦恼。他从前是丐帮之主,行走江湖,当真是四海如家,此刻不但不能再到各处分舵食宿,而且为了免惹麻烦,反而处处避道而行,不与丐帮中的旧属相见。只行得两天,身边零钱花尽,只得将那匹从西夏人处夺来的马匹卖了,以作盘缠。——《天龙八部》正文 第十八章 胡汉恩仇 须倾英雄泪原来,此前,作为公司CEO,第一人,乔峰所到之处,都是有分公司接待,免费安排食宿的,在洛阳集团总部就更不用说了,乔峰虽然不领工资,倒也衣食无忧,因为有江湖帮派第一品牌撑腰,那么多世家子弟兼富家弟子投诚加入,自然会带资进组,乔峰什么时候会为用钱发愁?不但自己用钱不愁,还可以合法利用公司的公款孝敬父母师长——【继续原文】不一日,来到嵩山脚下,径向少室山行去。这是他少年时所居之地,处处景物,皆是旧识。自从他出任丐帮帮主以来,以丐帮乃江湖上第一大帮,少林派是武林中第一大派,丐帮帮主来到少林,种处仪节排场,惊动甚多,是以他从未回来,只每年派人向父母和恩师奉上衣食之敬、请安问好而已。这时重临故土,想到自己身世大谜,一两个时辰之内便可揭开,饶是他镇静沉隐,心下也不禁惴惴。只是,作为职场超级精英,虽然衣食无忧,名声显赫,却也牺牲了和家人的天伦之乐——您看看,逢年过节都不回家团聚的。知道萧峰的酒钱从哪里来之后,我们再看看,萧十一郎的零花钱,从哪里啦?看看原文,这差别可不是一般大啊:【请看原文】出了这山谷,沈璧君才知道现在已经是冬天! 冬天来得实在太快了。 道路上积满冰雪,行人也很稀少。 萧十一郎将山谷中出产的桃子和梨,拿到城里的大户人家去卖了几两银--在冬天,这种水果的价格自然特别昂贵,他要的价钱虽不太高,却已足够用来做他们这一路上的花费了。 于是他就雇了辆马车,给沈璧君坐。 他自己始终跨在车辕外,沈璧君这才知道:原来“大盗”萧十一郎所花的每一文钱,都是正正当当、清清白白,用自己劳力换来的。 他纵然出手抢劫过,为的却是别的人、别的事。 沈璧君这才知道萧十一郎原来是这么样的一个人。若非她亲眼瞧见,简直不信世上会有这种人存在。——《萧十一郎》第十六章 柔肠寸断你不信,沈璧君不信,我也不信啊:大名鼎鼎的萧十一郎,就享受这种不稳定收入么?区区冬果,能换几个零花钱呢?只怕还不够萧峰的一顿酒钱。然而,这个还真是千真万确。哎,有组织的流氓,果然是胜过了无组织的流氓啊。注意:这里的氓,是中性词,念:meng,第二声。且,仔细对比,二萧境界高下立判:后来,脱离丐帮的乔峰,成了孤家寡人的萧峰,没了平台依靠,等于就没了酒钱开销。习惯了奢侈生活的他,解决方案是什么呢?做个大盗:【回到原文】心下寻思:“阿朱落入他们手中,要死便早已死了,倘若能活,也不用我再去管她。眼前第一件要紧事,是要查明我到底是何等样人。爹娘师父,于一日之间逝世,我的身世之谜更是难明,须得到雁门关外,却瞧瞧那石壁上的遗文。”盘算已定,径向西北,到得镇上,先喝上了二十来碗酒。只过得三天,身边仅剩的几两碎银便都化作美酒,喝得精光。时时大宋抚有中土,分天下为一十五路。以大梁为都,称东京开封府,洛阳为西京河南府,宋州为南京,大名府为,是为四京。乔峰其时身在京西路汝州,这日来到梁县,身边银两已尽,当晚潜入县衙,在公库盗了几百两银子。一路上大吃大喝,鸡鸭鱼肉、高梁美酒,都是大宋官家给他付银。不一日来到河东路代州。——《天龙八部》正文 第十八章 胡汉恩仇 须倾英雄泪相比萧峰喝酒找大宋官家买单(说到底,个人爱好,也是私欲);萧十一郎可是为了别人的事去劫富济贫哦(再不堪,也是急公好义)。二者差距可谓不小。不比不知道:这,就是金庸江湖的大侠?这,就是古龙江湖的大盗?侠还是盗,你说得清么?有趣的是,现实生活中,对比金庸和古龙,将萧峰萧十一郎这两大人物对号入座的话,却是十足十的反串——显然,古龙相对活得更潇洒:他像萧峰一样大碗喝酒,从来不去考虑酒钱从哪里来;反正到时就来。没有钱也照喝不误。古龙做人和对朋友,也是豪迈慷慨,古道热肠,圈子里口碑极佳,堪称穿越到现代的大侠一枚。金庸则是精打细算的那一个:特别是创办明报之处那几年,他经常和萧十一郎那样,发愁吃了上顿没下顿的。即使给知名作家、专栏作者、关系亲如亦舒的稿费,也是低的不能再低。金庸的人品,也经常被人非议。甚至有喜欢金庸的作品但不喜欢金庸为人的说法,在坊间流传很多年了。金庸之爱财,更不消多说了。2、二者的名声线PK有趣的是,萧十一郎的名声开始就是很差很差的:只要是江湖上出了什么不好的事情,基本都算在他头上,连沈家老太都知道他了;但后来?他什么也没做,却貌似变好了一些,至少有沈璧君见证——原来,你萧十一郎不是那样的人。萧峰的名声,开始本来是极好的。用带头大哥的信件里的话来说:简直就是人才难得,天下第一人。那是因为萧峰为丐帮付出了很多:先是攻克了三大难题,又完成了七大任务,战功赫赫,才被荣立为接班人。这一切,有丐帮上下和整个江湖武林为证。可后来?关于后来,请听刘若英的演绎:后来,我终于学会了如何去爱,可是你早已远去,消失在人海……其实,萧峰什么也没做,名声却越来越差,至少也有一大堆证人——先是在杏子林,铁面判官一家谭公谭婆智光大师,都揭露了萧峰的身世:原来,你萧峰是这样的一个人:你为了掩盖身世,杀了马副帮主;接着,少林等诸位大师,又一个个作为目击者,证明:原来,你萧峰是这样的一个人:为掩盖身世,你杀父母杀师父……人在江湖,就是那么奇怪。萧峰做了很多努力,只希望能挽救一下自己的名声(地球人都知道前途已经毁了,挽救不了),可是越陷越深:因为别人走了他的路,让他无路可走。这样看来,还不如萧十一郎我行我素的好:走自己的路,让大家都有路可走。有趣的是,反对萧峰的人,其实都是一些道貌岸然的人居多:丐帮内:全冠清大张旗鼓、精心策划、义正严词地要反叛萧峰,其实是受了马夫人的美色和帮主的权位双重诱惑,跟他口口声声的大宋国家安危,没有半毛钱关系。徐长老也是如此:德高望重,不惜出山反对乔峰,一半因为马夫人的诱惑,一半也是冲着帮主之位去了+起码顺理成章代理了一阵丐帮的帮主,所谓的民族大义,不过是为了过把瘾就死(死在萧远山手下)。也是死得其所。至少,比全冠清多赚到了。丐帮外:如慕容复,后来在少室山上初逢萧峰,就第一个站出来反对他;也不过是想收买人心,为自己复国所用。甚至,连反对萧峰出任帮主的带头大哥,也是一个德行有亏、明知故犯的行业领袖人物:身为少林方丈,却勾搭了民间少女(叶二娘),还有了私生子(虚竹)。当然,相比前二位,玄慈大师还是坦荡多了,宁愿选择在天下群豪面前,先受杖200下,才自绝于天下。再看看萧十一郎的仇家,都是江湖正派人士,几乎没有人比他们更正派了。比如厉刚。表面上是最出名的正人君子,其实是少女少妇的杀手,干尽坏事。结果?最后被走投无路的萧十一郎,用沈璧君色诱这一招给轻松除害了。也算是死得其所了。又比如赵无极。还有什么沈家四义。太多了。几乎每个厌憎萧十一郎的高手,都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他自己才是脚底流脓的那个。所以说,职场上的名声,行业的威望,原来是当不得真的:虚名,浮名……看得你是眼花缭乱,如果是初入江湖的职场小白,肯定是分不清东南西北的。同样有趣的是,萧峰到后来,又有了少林的无名扫地僧为他正名:唯大英雄能本色,萧大侠当之无愧。萧十一郎?则有江湖第一美女沈璧君为其正名。3、二者的感情线PK二萧的感情线,都与狼有关。萧十一郎最爱唱一首歌:“暮春三月,草欢卓长,天寒地冻,问谁饲狼?人皆怜羊,狠独悲怆,天心难测,世情如霜……”这首狼之歌,成了萧十一郎的标志:让他先后打动了风四娘和沈璧君的心。特别是后者。巧的是,萧峰也以狼为标志——【请看原文】阿朱大惊,叫道:“乔大爷,你……你……你怎么了?”只听得嗤嗤嗤几声响过,乔峰撕开自己胸前衣衫,露出长葺葺的胸膛来。阿朱一看,见他胸口刺着花纹,乃是青郁郁的一个狼头,张口露牙,状貌凶恶;再看那契丹老汉时,见他胸口也是刺着一个狼头,形状神姿,和乔峰胸口的狼头一模一样。忽听得那四个契丹人齐声呼叫起来。乔峰自两三岁时初识人事,便见到自己胸口刺着这个青狼之首,他因从小见到,自是丝毫不以为异。后来年纪大了,向父母问起,乔三槐夫妇都说图形美观,称赞一番,却没说来历。北宋年间,人身刺花甚是寻常,甚至有全身自颈至脚遍体刺花的。大宋系承继后周柴氏的江山。后周开国皇帝郭威,颈中便刺有一雀,因此人称“郭雀儿”。当时身上刺花,蔚为风尚,丐帮众兄弟中,身上刺花的十有八九,是以乔峰从无半点疑心。但这时见那死去的契丹老汉胸口青狼,竟和自己的一模一样,自是不胜骇异。四个契丹人围到他身边,叽哩咕噜的说话,不住的指他胸口狼头。乔峰不懂他们说话,茫然相对,一个老汉忽地解开自己衣衫,露出胸口,竟也是刺着这么一个狼头。三个少年各解衣衫,胸口也均有狼头刺花。一霎时之间,乔峰终于千真万确的知道,自己确是契丹人。这胸口的狼头定是他们部族的记号,想是从小便人人刺上。他自来痛心疾首的憎恨契丹人。知道他们暴虐卑鄙,不守信义,知道他们惯杀汉人,无恶不作,这时候却要他不得不自认是禽兽一般的契丹人,心中实是苦恼之极。然而,就是这个狼图腾,击溃了乔峰最后一丝幻想,却也彻底俘获了江南姑娘的心:爱情中,岂非包含着一种伟大的同情?【继续原文】阿朱和所有汉人一般,本来也是痛恨契丹人入骨,但乔峰在她心中,乃是天神一般的人物,别说他只是契丹人,便是猛兽,她也不愿离之而去,心想:“他这时心中难受,须得对他好好劝解慰。”柔声道:“汉人中有好人坏人,契丹人中,自然也有好人坏人。乔大爷,你别把这种事放在心上。阿朱的性命是你救的,你是汉人也好,是契丹人也好,对我全无分别。”二萧的感情线,不仅跟狼有关,且像极了狼:正如萧十一郎指出的,狼才是动物界最忠诚,严守一夫一妻。事实上,二萧都是一夫一妻的典范:萧峰也做到了这点:阿朱死后,哪怕阿紫怎么用尽心机投怀送抱,他均不为所动。萧十一郎自从对沈璧君动心后,也是从此矢志不改。只是萧十一郎流浪江湖,所遇到的诱惑不算多;不像萧峰,先是丐帮帮主,又是大辽南院大王,多年来身居高位,诱惑不要太多了。但萧峰正眼都不瞧马夫人;对阿朱忠诚到死。这个境界,又非萧十一郎所能领略的。4、二者的专业能力PK论到写武侠领域的专业能力、写作名气,有人认为古龙第一,也有人认为金庸第一。到底谁第一?说不清楚。但文无第二,自古亦然。有趣的是,萧峰和萧十一郎,在自己的江湖世界里也难言第一,却又经常是第一。【插入原文】:“他(乔峰)天生异禀,实是学武的奇才,受业师父玄苦大师和汪帮主武功已然甚高,乔峰却青出于蓝,更远远胜过了两位师父,任何一招平平无奇的招数到了他手中,自然而然发出巨大无比的威力。熟识他的人都说这等武学天赋实是与生俱来,非靠传授与苦学所能获致。萧峰自己也说不出所以然来,只觉什么招数一学即会,一会即精,临敌之际,自然而然有诸般巧妙变化。但除了武功之外,读书、手艺等等都只平平而已,也与常人无异。他生平罕逢敌手,许多强敌内力比他深厚,招数比他巧妙,但一到交手,总是在最要紧的关头,以一招半式之差而败了下来,而且输得心服口服,自知终究无可匹敌,从来没人再去找他寻仇雪耻。 ”——天龙八部正文 第二十四章 烛畔鬓云有旧盟然而,二萧都有天花板——萧峰的天花板,是少林扫地僧;萧十一郎的天花板,是逍遥侯。这个地球人都知道,然而前者一掌打伤了扫地僧;后者击败了逍遥侯,活着回来了。也就是说,在职场较量中,实力不是第一的二萧,竟然一直保持全胜记录。【请看原文】:萧峰大惊,这老僧既能一掌打死慕容博,也能打死父亲,大声喝道:“住手!”双掌齐出,向那老僧当胸猛击过去。他对那老僧本来十分敬仰,但这时为了相救父亲,只有全力奋击。那老僧伸出左掌,将萧峰双掌推来之力一挡,右掌却仍是拍向萧远山头顶。萧远山全没想到抵御,眼见那老僧的右掌正要碰到他脑门,那老僧突然大喝一声,右掌改向萧峰击去。萧峰双掌之力正要他左掌相持,突见他右掌转而袭击自己,当即抽出左掌抵挡,同时叫道:“爹爹,快走,快走!”不料那老僧右掌这一招中途变向,纯真虚招,只是要引开萧峰双掌中的一掌之力,以减轻推向自身的力道。萧峰左掌一回,那老僧的右掌立即圈转,波的一声轻响,已击中了萧远山的顶门。便在此时,萧峰的右掌已跟着击到,砰的一声呼,重重打中那老僧胸口,跟着喀喇喇几声,肋骨断了几根。那老僧微微一笑,道:“好俊的功夫!降龙十八掌,果然天下第一。”这个“一”字一说出,口中一股鲜血跟着直喷了出来。——正文 第四十三章 王霸雄图 血海深恨 尽归尘土扫地僧被萧峰打伤,还赞美了一句:降龙十八掌,果然天下第一。再次说明,尽管实力不是天下第一,但在具体实战中,天下第一非萧峰莫属。够奇葩吧?要说扫地僧有点有意想让,那么逍遥侯呢?人家可不会手下留情的——【请看原文】:这两年来,她一直都没有见过他。自从那天他和逍遥侯一起走上了那条绝路后,她就没有再见过他。她甚至以为永远再也见不到他了。因为这世上所有活着的人,还没有一个能战胜逍遥候。没有人的武功比逍遥侯更高,没有人能比他更阴险、更毒辣、更可怕。但萧十一郎却偏偏要去找他,偏偏要去跟他决一死战。这一战的结果,也从来没有人知道,大家只知道萧十一郎是绝不会再活着出现了,甚至连风四娘都已几乎绝望。但是就在这个时候,她偏偏又听到了萧十一郎的消息……——《萧十一郎》第二七章 怪物中的怪物5、终极PK:价值观区别其实金、古武侠也是有天花板的:金庸的天花板,在形是《水浒传》;在神,则是《金 瓶梅》。古龙的天花板不止一个,有很多;毕竟他的风格相对杂一点,也更现代一些。这就像萧十一郎,比萧峰要现代一点点那样。这个,其实也就是金庸古龙武侠的终极区别:价值观。金庸说白了还是传统一些:笔下乔峰郭靖都是儒家之侠,强调对家国的责任感,稍显沉重些;最潇洒的令狐冲,也不过如此。最极端的,也就是韦小宝了。古龙则显得更现代:笔下楚留香陆小凤江小鱼,突出的是个人风格,显得更自由潇洒一些。古龙更关心的是个人内心世界:萧十一郎的苦,只有自己最知道。文如人生。于是,金庸一生如大吕黄钟:一直温暖着我们前行的道路;古龙的一生,则是天马行空:鸟儿已经飞过,天空不留痕迹。谨以此回答,致敬金古二位大师!谢谢。鲁迅写的小说?
我冒了严寒,回到相隔二千余里,别了二十余年的故乡去。
时候既然是深冬;渐近故乡时,天气又阴晦了,冷风吹进船舱中,呜呜的响,从篷隙向外一望,苍黄的天底下,远近横着几个萧索的荒村,没有一些活气。我的心禁不住悲凉起来了。
阿!这不是我二十年来时时记得的故乡?
我所记得的故乡全不如此。我的故乡好得多了。但要我记起他的美丽,说出他的佳处来,却又没有影像,没有言辞了。仿佛也就如此。于是我自己解释说:故乡本也如此,――虽然没有进步,也未必有如我所感的悲凉,这只是我自己心情的改变罢了,因为我这次回乡,本没有什么好心绪。
我这次是专为了别他而来的。我们多年聚族而居的老屋,已经公同卖给别姓了,交屋的期限,只在本年,所以必须赶在正月初一以前,永别了熟识的老屋,而且远离了熟识的故乡,搬家到我在谋食的异地去。
第二日清早晨我到了我家的门口了。瓦楞上许多枯草的断茎当风抖着,正在说明这老屋难免易主的原因。几房的本家大约已经搬走了,所以很寂静。我到了自家的房外,我的母亲早已迎着出来了,接着便飞出了八岁的侄儿宏儿。
我的母亲很高兴,但也藏着许多凄凉的神情,教我坐下,歇息,喝茶,且不谈搬家的事。宏儿没有见过我,远远的对面站着只是看。
但我们终于谈到搬家的事。我说外间的寓所已经租定了,又买了几件家具,此外须将家里所有的木器卖去,再去增添。母亲也说好,而且行李也略已齐集,木器不便搬运的,也小半卖去了,只是收不起钱来。
“你休息一两天,去拜望亲戚本家一回,我们便可以走了。”母亲说。
“是的。”
“还有闰土,他每到我家来时,总问起你,很想见你一回面。我已经将你到家的大约日期通知他,他也许就要来了。”
这时候,我的脑里忽然闪出一幅神异的图画来: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其间有一个十一二岁的少年,项带银圈,手捏一柄钢叉,向一匹猹 尽力的刺去,那猹却将身一扭,反从他的胯下逃走了。
这少年便是闰土。我认识他时,也不过十多岁,离现在将有三十年了;那时我的父亲还在世,家景也好,我正是一个少爷。那一年,我家是一件大祭祀的值年⑶。这祭祀,说是三十多年才能轮到一回,所以很郑重;正月里供祖像,供品很多,祭器很讲究,拜的人也很多,祭器也很要防偷去。我家只有一个忙月(我们这里给人做工的分三种:整年给一定人家做工的叫长年;按日给人做工的叫短工;自己也种地,只在过年过节以及收租时候来给一定的人家做工的称忙月),忙不过来,他便对父亲说,可以叫他的儿子闰土来管祭器的。
我的父亲允许了;我也很高兴,因为我早听到闰土这名字,而且知道他和我仿佛年纪,闰月生的,五行缺土⑷,所以他的父亲叫他闰土。他是能装弶捉小鸟雀的。
我于是日日盼望新年,新年到,闰土也就到了。好容易到了年末,有一日,母亲告诉我,闰土来了,我便飞跑的去看。他正在厨房里,紫色的圆脸,头戴一顶小毡帽,颈上套一个明晃晃的银项圈,这可见他的父亲十分爱他,怕他死去,所以在神佛面前许下愿心,用圈子将他套住了。他见人很怕羞,只是不怕我,没有旁人的时候,便和我说话,于是不到半日,我们便熟识了。
我们那时候不知道谈些什么,只记得闰土很高兴,说是上城之后,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东西。
第二日,我便要他捕鸟。他说:
“这不能。须大雪下了才好。我们沙地上,下了雪,我扫出一块空地来,用短棒支起一个大竹匾,撒下秕谷,看鸟雀来吃时,我远远地将缚在棒上的绳子只一拉,那鸟雀就罩在竹匾下了。什么都有:稻鸡,角鸡,鹁鸪,蓝背……”
我于是又很盼望下雪。
闰土又对我说:
“现在太冷,你夏天到我们这里来。我们日里到海边检贝壳去,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⑸也有。晚上我和爹管西瓜去,你也去。”
“管贼么?”
“不是。走路的人口渴了摘一个瓜吃,我们这里是不算偷的。要管的是獾猪,刺猬,猹。月亮地下,你听,啦啦的响了,猹在咬瓜了。你便捏了胡叉,轻轻地走去……”
我那时并不知道这所谓猹的是怎么一件东西――便是现在也没有知道――只是无端的觉得状如小狗而很凶猛。
“他不咬人么?”
“有胡叉呢。走到了,看见猹了,你便刺。这畜生很伶俐,倒向你奔来,反从胯下窜了。他的皮毛是油一般的滑……”
我素不知道天下有这许多新鲜事:海边有如许五色的贝壳;西瓜有这样危险的经历,我先前单知道他在水果店里出卖罢了。
“我们沙地里,潮汛要来的时候,就有许多跳鱼儿只是跳,都有青蛙似的两个脚……”
阿!闰土的心里有无穷无尽的希奇的事,都是我往常的朋友所不知道的。他们不知道一些事,闰土在海边时,他们都和我一样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
可惜正月过去了,闰土须回家里去,我急得大哭,他也躲到厨房里,哭着不肯出门,但终于被他父亲带走了。他后来还托他的父亲带给我一包贝壳和几支很好看的鸟毛,我也曾送他一两次东西,但从此没有再见面。
现在我的母亲提起了他,我这儿时的记忆,忽而全都闪电似的苏生过来,似乎看到了我的美丽的故乡了。我应声说:
“这好极!他,――怎样?……”
“他?……他景况也很不如意……”母亲说着,便向房外看,“这些人又来了。说是买木器,顺手也就随便拿走的,我得去看看。”
母亲站起身,出去了。门外有几个女人的声音。我便招宏儿走近面前,和他闲话:问他可会写字,可愿意出门。
“我们坐火车去么?”
“我们坐火车去。”
“船呢?”
“先坐船,……”
“哈!这模样了!胡子这么长了!”一种尖利的怪声突然大叫起来。
我吃了一吓,赶忙抬起头,却见一个凸颧骨,薄嘴唇,五十岁上下的女人站在我面前,两手搭在髀间,没有系裙,张着两脚,正像一个画图仪器里细脚伶仃的圆规。
我愕然了。
“不认识了么?我还抱过你咧!”
我愈加愕然了。幸而我的母亲也就进来,从旁说:
“他多年出门,统忘却了。你该记得罢,”便向着我说,“这是斜对门的杨二嫂,……开豆腐店的。”
哦,我记得了。我孩子时候,在斜对门的豆腐店里确乎终日坐着一个杨二嫂,人都叫伊“豆腐西施”⑹。但是擦着白粉,颧骨没有这么高,嘴唇也没有这么薄,而且终日坐着,我也从没有见过这圆规式的姿势。那时人说:因为伊,这豆腐店的买卖非常好。但这大约因为年龄的关系,我却并未蒙着一毫感化,所以竟完全忘却了。然而圆规很不平,显出鄙夷的神色,仿佛嗤笑法国人不知道拿破仑⑺,美国人不知道华盛顿⑻似的,冷笑说:
“忘了?这真是贵人眼高……”
“那有这事……我……”我惶恐着,站起来说。
“那么,我对你说。迅哥儿,你阔了,搬动又笨重,你还要什么这些破烂木器,让我拿去罢。我们小户人家,用得着。”
“我并没有阔哩。我须卖了这些,再去……”
“阿呀呀,你放了道台⑼了,还说不阔?你现在有三房姨太太;出门便是八抬的大轿,还说不阔?吓,什么都瞒不过我。”
我知道无话可说了,便闭了口,默默的站着。
“阿呀阿呀,真是愈有钱,便愈是一毫不肯放松,愈是一毫不肯放松,便愈有钱……”圆规一面愤愤的回转身,一面絮絮的说,慢慢向外走,顺便将我母亲的一副手套塞在裤腰里,出去了。
此后又有近处的本家和亲戚来访问我。我一面应酬,偷空便收拾些行李,这样的过了三四天。
一日是天气很冷的午后,我吃过午饭,坐着喝茶,觉得外面有人进来了,便回头去看。我看时,不由的非常出惊,慌忙站起身,迎着走去。
这来的便是闰土。虽然我一见便知道是闰土,但又不是我这记忆上的闰土了。他身材增加了一倍;先前的紫色的圆脸,已经变作灰黄,而且加上了很深的皱纹;眼睛也像他父亲一样,周围都肿得通红,这我知道,在海边种地的人,终日吹着海风,大抵是这样的。他头上是一顶破毡帽,身上只一件极薄的棉衣,浑身瑟索着;手里提着一个纸包和一支长烟管,那手也不是我所记得的红活圆实的手,却又粗又笨而且开裂,像是松树皮了。
我这时很兴奋,但不知道怎么说才好,只是说:
“阿!闰土哥,――你来了?……”
我接着便有许多话,想要连珠一般涌出:角鸡,跳鱼儿,贝壳,猹,……但又总觉得被什么挡着似的,单在脑里面回旋,吐不出口外去。
他站住了,脸上现出欢喜和凄凉的神情;动着嘴唇,却没有作声。他的态度终于恭敬起来了,分明的叫道:
“老爷!……”
我似乎打了一个寒噤;我就知道,我们之间已经隔了一层可悲的厚障壁了。我也说不出话。
他回过头去说,“水生,给老爷磕头。”便拖出躲在背后的孩子来,这正是一个廿年前的闰土,只是黄瘦些,颈子上没有银圈罢了。“这是第五个孩子,没有见过世面,躲躲闪闪……”
母亲和宏儿下楼来了,他们大约也听到了声音。
“老太太。信是早收到了。我实在喜欢的了不得,知道老爷回来……”闰土说。
“阿,你怎的这样客气起来。你们先前不是哥弟称呼么?还是照旧:迅哥儿。”母亲高兴的说。
“阿呀,老太太真是……这成什么规矩。那时是孩子,不懂事……”闰土说着,又叫水生上来打拱,那孩子却害羞,紧紧的只贴在他背后。
“他就是水生?第五个?都是生人,怕生也难怪的;还是宏儿和他去走走。”母亲说。
宏儿听得这话,便来招水生,水生却松松爽爽同他一路出去了。母亲叫闰土坐,他迟疑了一回,终于就了坐,将长烟管靠在桌旁,递过纸包来,说:
“冬天没有什么东西了。这一点干青豆倒是自家晒在那里的,请老爷……”
我问问他的景况。他只是摇头。
“非常难。第六个孩子也会帮忙了,却总是吃不够……又不太平……什么地方都要钱,没有规定……收成又坏。种出东西来,挑去卖,总要捐几回钱,折了本;不去卖,又只能烂掉……”
他只是摇头;脸上虽然刻着许多皱纹,却全然不动,仿佛石像一般。他大约只是觉得苦,却又形容不出,沉默了片时,便拿起烟管来默默的吸烟了。
母亲问他,知道他的家里事务忙,明天便得回去;又没有吃过午饭,便叫他自己到厨下炒饭吃去。
他出去了;母亲和我都叹息他的景况:多子,饥荒,苛税,兵,匪,官,绅,都苦得他像一个木偶人了。母亲对我说,凡是不必搬走的东西,尽可以送他,可以听他自己去拣择。
下午,他拣好了几件东西:两条长桌,四个椅子,一副香炉和烛台,一杆抬秤。他又要所有的草灰(我们这里煮饭是烧稻草的,那灰,可以做沙地的肥料),待我们启程的时候,他用船来载去。
夜间,我们又谈些闲天,都是无关紧要的话;第二天早晨,他就领了水生回去了。
又过了九日,是我们启程的日期。闰土早晨便到了,水生没有同来,却只带着一个五岁的女儿管船只。我们终日很忙碌,再没有谈天的工夫。来客也不少,有送行的,有拿东西的,有送行兼拿东西的。待到傍晚我们上船的时候,这老屋里的所有破旧大小粗细东西,已经一扫而空了。
我们的船向前走,两岸的青山在黄昏中,都装成了深黛颜色,连着退向船后梢去。
宏儿和我靠着船窗,同看外面模糊的风景,他忽然问道:
“大伯!我们什么时候回来?”
“回来?你怎么还没有走就想回来了。”
“可是,水生约我到他家玩去咧……”他睁着大的黑眼睛,痴痴的想。
我和母亲也都有些惘然,于是又提起闰土来。母亲说,那豆腐西施的杨二嫂,自从我家收拾行李以来,本是每日必到的,前天伊在灰堆里,掏出十多个碗碟来,议论之后,便定说是闰土埋着的,他可以在运灰的时候,一齐搬回家里去;杨二嫂发见了这件事,自己很以为功,便拿了那狗气杀(这是我们这里养鸡的器具,木盘上面有着栅栏,内盛食料,鸡可以伸进颈子去啄,狗却不能,只能看着气死),飞也似的跑了,亏伊装着这么高底的小脚,竟跑得这样快。
老屋离我愈远了;故乡的山水也都渐渐远离了我,但我却并不感到怎样的留恋。我只觉得我四面有看不见的高墙,将我隔成孤身,使我非常气闷;那西瓜地上的银项圈的小英雄的影像,我本来十分清楚,现在却忽地模糊了,又使我非常的悲哀。
母亲和宏儿都睡着了。
我躺着,听船底潺潺的水声,知道我在走我的路。我想:我竟与闰土隔绝到这地步了,但我们的后辈还是一气,宏儿不是正在想念水生么。我希望他们不再像我,又大家隔膜起来……然而我又不愿意他们因为要一气,都如我的辛苦展转而生活,也不愿意他们都如闰土的辛苦麻木而生活,也不愿意都如别人的辛苦恣睢而生活。他们应该有新的生活,为我们所未经生活过的。
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来了。闰土要香炉和烛台的时候,我还暗地里笑他,以为他总是崇拜偶像,什么时候都不忘却。现在我所谓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制的偶像么?只是他的愿望切近,我的愿望茫远罢了。
我在朦胧中,眼前展开一片海边碧绿的沙地来,上面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我想:希望是本无所谓有,无所谓无的。这正如地上的路;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一九二一年一月。
扩展资料:
《故乡》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1年创作的一篇短篇小说。小说以“我”回故乡的活动为线索,按照“回故乡”——“在故乡”——“离故乡”的情节安排,依据“我”的所见所闻所忆所感,着重描写了闰土和杨二嫂的人物形象,从而反映了辛亥革命前后农村破产、农民痛苦生活的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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