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察院,古代的八府巡抚是不是真的
督察院,古代的八府巡抚是不是真的?
有看过电影《九品芝麻官》或京剧《苏三起解》等作品的朋友,应该都对一个名词或官职非常有印象,那就是八府巡抚(又称八府巡按)。根据作品当中的描述,这些个威风凛凛的八府巡抚们,上可以与皇帝近臣们较量,下可以为百姓们主持公道,正可谓是一朝权在手,事事皆可为!那么问题在于,这些电影或京剧作品中的所谓八府巡抚一职,到底是不是真的存在呢?
根据笔者对于古代官职的了解,起码在已知的正史当中,我国任何一个封建王朝,都是没有设立过八府巡抚这样一个官职,而且就连名称类似或职能权力类似的都没有。那么这样一个如此“火热”的官职,它真正的名字叫什么,又到底有多么大的权力呢?如果有对这个问题感兴趣的朋友,可以接着往下看。备注,以下内容皆为笔者个人见解,不喜勿喷,谢谢!
笔者经过考证后基本确认了八府巡抚这一官职的原形,即明清时期的都察院监察御史(清朝又叫巡按御史)。明朝时期,每年大概会有十三位御史在外巡视监察,分别是北直隶两人,南直隶三人,宣大辽东各一人,甘肃及内地十三省各一人。需要额外提到的是,这里的九位监察御史主要负责政务部门,即巡视当地的官员政绩或其他不法行为。
此外,陪都南京一人,两淮巡盐一人,两浙一人,长芦一人,河东一人。这里的四人主要负责巡视经济问题,比如盐业或茶叶马匹的贸易等。此外,明宣宗宣德四年(1429年)时还设置了钞关御史,主要职能是巡察明朝的所有边境,并协助当地守将加固边境防御等(也可以处理当地守将)。
到了清朝时期,因为他们的官职基本上都是全盘照搬明朝,所以对于都察院里的各大御史也是做了全部照搬。但相比明朝而言,清朝还是做了些许的改变。比如将监察御史改为巡按御史,并将品阶从正七品升为了从五品,且满汉还各设一人(官职看着不高,但权力可是丝毫不亚于三品四品的封疆大吏)。
此外需要提到的是,笔者之前在寻找这些,御史官职与八府巡抚官职的共同点时,还真的找到了一个或许可以证明这个虚构官职的来由。即清朝时期的南方某道(某片区域)御史在划分巡查范围时,曾被划分到了福州,建宁,延平,邵武,兴化,泉州,漳州,汀州等八大州县,而且这八大州县在当时还属于非常繁华但又嘈杂的地带。因而很有可能是,当年的某位御史在巡查过程中,偶然做了一件好事,并被当地不识官制的普通百姓所歌颂,所以这才有了八府巡抚的威风名号。
其二,八府巡抚的权力前文其实已经简单地介绍到了八府巡抚的部分权力,但这里笔者还想对上文的内容再做一个细化。为了更直观,更直接地为大家展示八府巡抚的真正权力,所以笔者接下来就用一好一坏两个例子来讲解(这里以明朝的监察御史作为讲解原型)。
我们先说好的。监察御史自明太祖洪武年间出现,明成祖永乐年间定型,此后便一直是大明王朝的眼睛和耳朵,有时候甚至还会客串一下“防腐剂”的角色。早年的监察御史在获得“代天巡狩”的出巡命令后,便会选择轻装简行的外出方式,比如只带一两个文书和几头小毛驴即可。因为这样的出巡方式非常简捷(主要明太祖明成祖都疑心重),所以路上也自然是非常辛苦,别说是个肥差事,就是连个闲差淡事都算不上。
但是,当这些监察御史到了自己的工作场地后(各省及各州府的衙门),那便好似换了个人一般。那时的他们一甩往日赶路时的萎靡不振,只见他们手下的毛笔不断挥舞,那些旁边站着的官员便不断地打哆嗦,生怕真的被这些“祖宗”似的御史们看出点什么东西,哪怕这些人的官职品阶还不如自己(曾经有位四品大员不尊敬监察御史,结果不到两个月便锒铛入狱)。
根据史料记载,监察御史手中最大的权力应该是“藩服大臣,府县案官,大事奏裁,小事立断”这项。原因在于,这项权力可以保证监察御史们在发现了不法事迹后,可以及时处置并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另外还需要提到的是,各地官员的升迁非常依赖监察御史的考评,所以有了这项权威,相信大家对于监察御史的权力大小,应该也有了个最基础的判断。
我们再说不好的。如果说明中期以前的监察御史是大明王朝的耳朵和眼睛,那明后期的监察御史就是大明王朝的实际掘墓人,这里以魏忠贤的干儿子两淮巡盐御史崔呈秀举例。史料记载,这位崔呈秀在前往两淮后一路奢靡至极,且经常光明正大地收受贿赂。比如对于官员的考评全部明码标价,对于监牢里的囚犯同样明码标价(一个杀人犯三千两)。正是因为有了崔呈秀这种人,所以后世的崇祯皇帝,便对当时的都察院做出了这样的评价,“公署前后皆通窦纳贿,每奉使皆富可敌国”。
最后,关于“古代的八府巡抚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又有多大的权力”这个问题,笔者个人的回答是,古代的八府巡抚并不是真的,只是百姓们以明清时期的监察御史(巡按御史)为原型,而设计创造出来的虚拟官职。至于权力那确实是非常大,比如让各地贪官污吏畏之如虎(好的时候),让各地平民百姓苦不堪言(不好的时候)等。
参考资料:《清实录》《明史》《白话二十四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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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所一庭指的是什么?
“四所一庭”是指中国大陆的四个最高法院和一个最高检察院,具体包括:
1. 最高人民法院:负责审理全国各级法院无法处理或需要上级指定的重大案件,以及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复核和审判监督。
2. 最高人民检察院:负责对全国各级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处理重大案件的检察工作,以及对各级法院的判决、裁定进行检察监督。
3. 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专门负责审理全国范围内的知识产权案件。
4. 最高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全国范围内的环境资源案件。
5. 最高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专门负责审理全国范围内的金融案件。
“四所一庭”是中国司法体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负责处理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以及对各级法院和检察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古代官员考核制度是如何变化发展的?
关于我国古代官员的考核制度的发展,我觉得可以从三个方面来分析。其一,是考核的方式,也就是用什么样的方式来考核。其二是考核的标准,也就是什么样的考核内容。其三,是考核的运行,也就是由谁来负责考核。总览我国古代的政治运行,在官员考核上,上述三个方面都经历了变化发展,三者也共同构成了官员考核制度。下面我就来意义阐释。
官员考核方式的变化发展在古代如何考核官员,关系着统治者怎样官员官员,用什么方式来保持政治机器平稳运行。早在商周时期,君王对官员的考核主要通过君王“巡狩”和官员“朝觐”来完成。很多人听到巡狩,以为就是君王寻欢作乐。其实不然,君王以巡狩之名,可以巡视各地,考察各地的土地开垦、农业建设以及民风等。
在春秋战国时期,由于周天子权威形同虚设,巡狩”和“朝觐”也就不复存在了,但是在各诸侯国内部,也有各自的考核官员的方式。到了秦汉以后,官员考核的方式也开始固定下来。在秦汉时期,主要采用一年一考核的方式,每年秋天开始就收集各级官员的材料汇总到中央,在次年正月开始进行考课大典。
魏晋时期,由于战乱影响,考核频次也没法得到保障。北魏孝文帝在改革时,也对官员考核方式进行了调整,实行三年一考。到了唐朝将考核方式分为大考和小考,小考每年一次,大考四年一次。在大考的过程中,按照九级来进行评定。从金代开始,又有了“资考”的方式。在明清时期,考核方式是“京察大计制”。
官员考核内容与标准的变化在我国古代对官员的考核,内容可以大致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对各级行政类官员的考核,主要考核他们所在地区人口变化、农田开垦情况、水利建设、财政收入、社会治安等方面的情况。另一部分只对一些担任专业类职务的官员进行的专业考核。
古往今来,官员的品德素质一直是考核中非常重视的内容。无论是隋唐以前注重的清正、勤能,还是唐宋时期注重的德义、公平,还是明清时期的清、慎、勤,都是对官员品行的考核。只不过,除了品行外,在古代对官员考核时,也有非常具体的标准,这样才可以具体量化考核。在唐代,官员考核主要实行的是“二十七最”的标准。此后,在金代又有了“十七最”。
官员考核进行方式的变化如何进行官员考核,在历代都有着一定的不同。在两汉时期,官员的考核有着明确的分工,每一层级都由不同的人来负责考核,比如三公由皇帝亲自来负责考核,尚书负责考察列卿,郡国的守相则又丞相、三公等来负责考核。到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官员考核的权力进一步向中央集中。但是,由于当时战乱频繁,实际上很多门阀士族常常会干涉官员的考核,而且从考核的隐运行上相互包庇的不在少数,考核的公平性大大缺失。
在唐代,三品以上官员的考核是由皇帝亲自负责的,四品及以下的则再进一步分为京内和京外的官员。然后按照前文提到的“二十七最”来进行考核并把考核结果记入到官员的档案中。到了宋代,官员的考核,有了专门的机构来负责初步考核,也就是差遣院,然后再进行复核。但是由于宋代的考核更加重视任职的年限,所以很多时候只要官员在任期上没有过错,基本不会通不过考核。所以很多官员在任时不求有什么突破,只求可以安稳地渡过年限要求,然后晋升。
到了明清时期,官员的考核方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官员的考核层次更多。比如对于京内的官员,实行的是“京察”,先有各部院的负责人对官员进行考核,然后交由吏部复合。明代的“京察”每6年进行一次,清代3年一次。对于外省的官员来说,则有“大计”考核法。而且是按照官员职级从高到低来进行的。
八宝局什么意思?
八宝局一般指八宝琉璃井。
是指养蚕事业中为保护蚕簇(也就是蚕茧)而设置的一种障碍物。因为蚕的生长是伴随着蜕皮的过程进行的,如果没有八宝局的保护,蚕就会四处乱爬,甚至会互相蚕食,导致蚕茧无法正常产出。
八宝指的是金、银、琉璃、珊瑚、琥珀、玛瑙、珍珠、白玉。
古代御史台是什么职务?
御史台是中央行政监察机关,也是中央司法机关之一,负责纠察、弹劾官员、肃正纲纪。
中丞原在殿中办事,为御史之长后仍留台中,因而称其官署为御史台,与谒者台并称。历代沿袭,并有宪台、乌台的别称。唐高宗时曾以宪台为正式名称。
御史台介绍:
御史台,中国古代官署名。东汉至元朝设置的中央监察机构。秦汉以御史负责监察事务。御史所居官署称御史府,又称宪台。南朝梁陈、北魏魏齐时,称御史台。隋唐五代宋金元历代沿置。
御史台到明代改称都察院,一直行用至清末。明代都察院领有经历司、司务厅、照磨所、司狱司以及十三道监察御史等,完全是监察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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