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超市饮料遭投毒,美国开棺验尸为什么感觉这么难
东莞超市饮料遭投毒,美国开棺验尸为什么感觉这么难?
美国看似民主,其实联邦政府的做法却野蛮的很,对别国的真民主视而不见,却对自身的独断专行乐在其中,现阶段开棺验尸难就是典型案例,联邦政府生怕暴露真相。
根据美国加利福尼亚州的消息,其实早在2月份的时候,就已经出现了新型冠状病毒,当时这个事情已经上报到美国国务院,但是遭到了压制。也就是说美国政府机构刻意回避了这个问题。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州长艾文纽瑟姆准备对去年12月份可能出现的流行性感冒中的死亡患者进行开棺验尸,未有证据显示在今年的2月6号就已经有人死亡,经过尸体解剖发现这个人死亡的原因是新型冠状病毒,而不是此前的流行性感冒,而这个人出现在圣克拉拉。如果按照新型冠状病毒的周期来算,美国在1月份就已经有了社区间的传播,那么在12月份就已经有了确诊病例。
这个事情要经过加利福尼亚州州长的调查,同样还要上报到美国的疾控中心,之前美国疾控中心主任就已经表示过,经过对去年流行性感冒患者的调查结果发现了新型冠状病毒死亡病例。这个事情被美国忽视了,几乎不被美国总统特朗普承认。
其实这样的新闻屡见不鲜,但是无法成为美国的主流思想,主要原因是美国想保住自己的经济,美国特朗普政府一直致力于今年11月份的大选,所以忙着推锅,而且还力图保住经济。而美国的新型冠状病毒治疗不免费,这导致民众更害怕破产的命运,所以纷纷要求复工复产。
当然,以色列时报曝出着一个更加惊人的消息,那就是在去年11月份,美国就已经开始警告盟友,有一种病毒可能在亚洲大爆发,这个事情同样没有引起美国政界的注意,或者是刻意隐瞒了下来。不得不说美国并不把这种死亡率在1%~2%的疾病当回事,而特朗普表示死亡人数在10万以下,他就是成功的,如果不控制的话,死亡人数很可能在220万。当然美国民众也不同意,像我国一样封闭城市,一旦那样很有可能产生内乱。现在已经有17个州在游行示威,目的是解除禁令。美国共和党是不会承认美国是新型冠状病毒的发源地的,因为这意味着美国共和党试图掩盖真相,最终导致了目前的局势一发不可收拾。
潘金莲和西门庆出轨事件放在现在的话?
按照现在的法律,潘金莲和西门庆不是出轨,而是通奸,通奸和出轨不一样,通奸一旦满足以下几个条件,就违法了,有可能受到处罚。
通奸的定义是一方或者双方有配偶的男女,是自愿发生关系,造成不良影响的行为。
按照客观判断的必要条件是以下几个方面。1、不是配偶关系的男女发生了关系。
2、男女自愿发生关系的。
3、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导致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
通奸在一般的情况下,不会被认定为犯罪,假如涉及到以下的几种情况,就有可能受到处罚,建议还是要了解详情为妙!1、深圳一位民警朋友,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一对网络恋人。
有一个男人王明,他老婆张艳在武汉老家上班,而且还要接送孩子上学,照顾家中的老人,王明在深圳上班。
他们两个是大学同学,毕业之后,张艳留在武汉,王明来到深圳上班,王明在公司表现比较好,几年之后升职主管。
王明在外租房,下班之后,比较无聊,经常上网,有一次碰到一个女网友,聊得比较开心,就这样联系了好几个月,后来还经常视频聊天,双方有好感觉,就约会见面,来解决相思之苦。
女方不知道男方已经结婚,处于恋爱期的热度,就经常到王明的租房约会,而且发生了关系,就这样两个人经常约会。
有一天,一对夫妻到派出所报案,是我朋友接的案件。
他们说女儿被一个网友给强J了,民警根据他们提供的线索,找到这个男人,叫王明,抓到派出所进行审问,王明不承认强J,说是男女朋友关系,可以找女朋友过来作证。
民警传来那个女孩,看年龄大约20岁左右,女孩家长也跟着过来了。这个女孩承认是男女朋友,也承认是自愿和王明发生关系的。
民警感觉也没有什么,告诉这位家长,不同意女儿和这个男人交朋友,这种心情可以理解,但是不能诬告别人强J,这种方式也是犯法的。然后建议他们协商,以和为贵。
家长听到这种话,情绪非常激动,立即拿来女儿的身份证给民警看,民警看到身份证的出生年月,不到14周岁,这才明白。
然后拿着女方的身份证给王明看,不满14周岁,这时王明才知道,他所谓的女友是一个未成年人,只不过长得比较成熟而已,外貌看着已成年。
男女朋友,假如女方是未满14周岁的女孩,而且还与她发生关系,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J罪。
《刑法》的第236条内容:
强J妇女应当被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奸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J罪论,从重处罚。
奸Y属于情节恶劣的行为,一般会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现在一些女孩子普遍早熟,还有个别小女孩子看相貌是个成年人了,可能年龄未满十四周岁,她们自愿,但是也会构成强奸罪,这是保护未成年少女的一种法律措施。
因此,奉劝网恋的朋友,要特别谨慎,一定要清楚了解对方的情况,尤其是有家室的男人,一旦违法,影响家庭其他成员。
2、男女为了吸D,经常通奸,触犯法律。
一男一女在宾馆内吸D,两人被“强戒”。
11月1日晚上大约22:00左右,洛阳市公安局的老城派出所,对辖区内的宾馆例行检查,核查租房登记人员的基本信息,还要查看宾馆的消防、治安等这些情况。
当派出所的民警排查到黄梅路的某个宾馆时,就发现该宾馆一个房间内的人员很可疑,两个人居住,但是只登记了其中一个人的信息。
民警找到宾馆工作人员,在他们的陪同下进行了检查。根据民警介绍,当时敲开门的时候,屋子里有两个人,一男和一女,看着表情有点反常。当时就觉得他们两人的情况很可疑,于是就对这个房间进行例行检查。
不到2分钟,其中一个民警在床头的一个柜子里面,发现了一个小包冰D,还有吸D使用的冰壶、锡纸等这些吸D工具,然后房间内的张某(女)、刘某(男)2人带回派出所进行讯问。
根据这2人的供述,当民警检查他们房间的时候,而他们才吸食完D品,而剩下的这一小半包冰D就是他们吸食剩下的。
他们也是通过一次偶然的机会在吸D的时候认识的,男女相互有好感,就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其中这个男人已经结婚了,而这个女人由于吸D,老公和她离婚了。
每一次约会,他们轮流使用自己的身份证到酒店开房,然后吸食D品。
目前,刘某、朱某已经被警方强制戒D,刘某的爱人也和他协议离婚了。
3、与军人的配偶通奸。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就会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刑法(2011年修正)第二百五十八条 【重婚罪】有配偶而且还是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已经有配偶还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周某某的老婆在老家教育孩子,而且还要照顾老人,老公却在外娶“妻”生子。
看到一则新闻,广西省北海市的海城区检察院,以涉嫌重婚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周某某。这种案件是海城区检察院办理的首例重婚案。
周某某,北海市人,在1994年和同乡的温柔女子结婚,生育有一个儿子。
结婚以后,周某某一家人幸福地生活了8年。
但是随着时间的发展,环境的改变,周某某开始嫌弃自己的妻子了,因为妻子比较持家,变老了。
在工作中,遇见了贵州一个年轻的女子,为了避人耳目,为了和该女子长相厮守厮守,他在公司申请提前退休,公司同意了,也就办理了提前退休。
然后告诉爱人妻子,想到广东去发展,也是为了挣更多的钱。爱人不知道真相,也就欣然同意了。
周某某也就和该女子来到广东,然后就明目张胆地以夫妻的名义一起同居生活了,在这三年以内相继生下一儿一女,并且把一儿一女送到附近的幼儿园读书。
周的爱人对丈夫这种长期不想回家的态度,百思不得其解,经过了解和多方打听,才知道周某某在广东还有一个家庭,然后把周某某给有关部门告发,
公安机关及时介入该事件,出差到广东把周某某抓获归案。
8月28日,海城区检察院审查该事件,认为周某某在已有配偶的情况下又和她人同居,而且是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每258条,构成重婚罪,决定批准逮捕周某某。
5、有一天我在上班,突然接到总经理开会。到了会议室,总经理通告一件事情,研发部的总监被无偿解雇。
我们感觉很突然,研发部的总监赵明,平常看着很斯文,戴着一副眼镜。我们公司经常聚餐喝酒,喝酒完成之后,就去唱歌,赵明不喜欢喝酒,也不参加KTV唱歌,在我们心目中是挺老实的一个人。
总经理告诉我们,赵明和品质部的一个文员通奸,赵明住在公司单身公寓,品质部的文员住在公司宿舍,经常找赵明,这种关系维持了半年多。
有一次文员发现自己怀孕了,要求赵明离婚,娶她做老婆,赵明不同意,文员找到赵明的老婆,要挟他们离婚,赵明老婆很生气,拒绝离婚。
文员要挟不成功,就到公司人事部告发赵明,人事部报告给总经理,经过高层讨论,认为赵明作为公司高层,影响公司形象,把他开除了。
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
通奸和出轨有什么区别呢?1、通奸的对象,男女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人士,而出轨的对象,没有要求是否是已婚。
2、通奸的男女双方通常是保持长期的关系,而出轨没有要求,一次也是出轨。
3、通奸造成了不良影响,比如,这种行为被发现,会给自身的声誉,各种的家庭,所在的单位组织造成不好的影响。而出轨不一定会造成什么影响。
4、通奸和出轨在法律上是不违法,但是有违道德的问题。
根据以上条件,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事件是通奸,而不是出轨,按照现在的法律,通奸不会被定罪的。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但是出轨有以下几种情况也是违法的。1、出轨不满14周岁的,不管女孩是否是自愿的,一旦发生关系,一律构成强强J罪。
2、我一个朋友出差到东莞,喝点小酒,闲着无聊,回宾馆,刚刚打开门,有一个小卡片掉到地上。
他处于好奇,捡拉起来,喝点酒,感到寂寞无聊,想找乐子。
然后偷偷打小卡片的电话,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到半个小时,碰到警察过来查房,抓到他们两个人。
两个人也就一起被抓去派出所,受到了罚金并且拘留的处罚。
派出所给他老婆打电话,他老婆接到电话后非常生气,为了惩罚他,老婆不愿意去交罚金领人。
他也是没办法,只能打电话给一个好朋友。老婆因为这件事闹到他爸妈那里,搞得家里不安宁。
异性男女之间涉及卖Y和P娼,肯定是违法行为的。
异性男女同住宾馆,涉及到金钱交易,就构成违法,处罚就是拘留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内容:
卖Y和P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
情节较轻的,如在公共场所拉客招P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3、经常看到新闻,在酒吧门口,有的女孩喝醉不省人事,被个别男人盯上,把她带到宾馆。
在她们不清醒的状态下,发生关系,这也是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触犯法律。
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违背女性的意愿,强行与她们发生性行为的,构成强J罪。
《刑法》第236条规定: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4、男女为了吸D并且出轨的,触犯法律。
5、与军人的配偶发生关系。
军婚是受到法律重点保护的,破坏军人的家庭婚姻关系,触犯法律。
假如一方知道对方是军人的配偶,还和他们发生关系,影响到家庭婚姻的,就是破坏军人婚姻,触犯法律。
《刑法》第259条规定: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 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8、男女一方已婚或者双方已婚,是情人关系。
已婚人士出现婚内出轨的行为,虽然只属于道德问题,不构成犯法。
2021年新法规《民法典》出来以后,出轨最多只接受道德层面的谴责,夫妻双方,因一方出轨而离婚,在财产分割上会倾向于无过错方。
婚姻也是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经营的,切莫为了贪图一时的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情。
男女在入住宾馆入住时,注意以下几个方面:1、入住宾馆时,男女双方要共同登记,并且提供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现在有电子身份证,这个也可以作为入住宾馆的有效证件。
为了防止不法分子,有犯罪的行为,要求宾馆管理规定租客登记有效身份证,方便有异常可以追踪。
也是确保租客的人身安全,财产安全,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公共场所做违法乱纪的事情。
现在的宾馆登记系统与公安部犯罪分子的系统联网,一旦发现入住人员有犯罪案底,就会触动公安系统报警,警察就可以找上门来,便于抓住犯罪分子。
2、社交网络发达,在网络认识之后,因为聊得来,还没熟悉就发展成恋人关系,就去宾馆开房,却发现对方另有所图,不仅财色两空,这种被骗财骗色的也不在少数。
写到最后。1、人生不易,婚姻是需要夫妻共同经营,切莫为了贪图一时新鲜刺激,而做出对不起家庭的事,是为了家庭和谐和社会稳定,且行且珍惜!
2、男女关系住酒店,不要做违法的事情,遇到警察查房时,要出示相关证件,配合检查,如实相告即可,警察不会为难的。
3、现代化的社会,思想自由开放,舆论宽容,不要做违规违法的事情。
4、潘金莲和西门庆的事件是通奸,而不是出轨,按照现在的法律,通奸不会被定罪的。
以上是我的分享,感谢阅读,感谢关注!
你怎么看?欢迎留言。
图片来自网络。
杭州保姆案当事人接杭州中级法院通知?
莫焕晶保姆纵火案有了最新消息,2月9日,法院将开庭公开宣判对莫焕晶的判决结果,无数的人们期待着这一正义伸张的时刻的到来。
莫焕晶纵火案造成一个年轻母亲和3个幼小的孩子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无端地毁掉了一个年轻母亲和3个幼小可爱的孩子的生命,毁掉了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其用心之险恶,手段之残忍,造成后果之严重,社会影响之恶劣,真乃人神共愤,万众同伐!不严惩不足以平民愤,不严惩又何以告慰那无辜死去的母子4人。
我们相信,法院一定会依法对莫焕晶纵火案作出正义的审判,杀人凶手莫焕晶一定会得到应有的严惩!
支持林爸爸!
扬州毒针偷狗男被犬主撞死?
感谢邀请。
我觉得要调查清楚,撞击时,是否属于故意,还有是不是狗主人为了防止偷狗贼的射击(有毒)而进行的正当防卫。因为偷狗被发现后,威胁狗主人:“你敢追,我就拿针毒你”。
如果狗主人真是错把油门当刹车,那就属于过失致人死亡;如果属于正当防卫,那么,最多也是防卫过当,或者无罪。
抛开上面的正常的猜想。为什么偷狗贼会撞死,就是被狗主人发现了。在狗主人追逐他的过程中,他拿出射狗的枪威胁事主,但如果狗主人不反击,岂不是有可能被这贼人的毒针所害?那可是有毒或者有麻药的枪。
看下这个视频再则,就算有错,也不能总让好人承担违法犯罪后果。
如果不是主观故意,只是把油门当做刹车了,也就罢了,赔偿一下。
希望,最终这个狗主人被网开一面,轻判;最好赔偿一点经济损失,最好无罪释放吧。
观点:深知精准营销 CEO 蒋军深知精准营销,提供互联网精准营销策划运营,品牌IP塑造,场景化产品策划,互联网商业模式设计,资源导入招商落地,快速实现转化和销售。
多次别停公交车遭乘客狂揍?
大实话:该的哥已经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至少得论处5天以上10天以下拘留,几位乘客能够勇于制止不法行为,也值得点赞!
事件背景:
沈阳以出租车转弯时别了公交车,然后两位司机发生了口角。哪成想出租车司机就开始多次别停公交车,并且阻止公家车进站。在两人停车理论时,的哥向公交车吐了一口唾沫,然后公交车上的乘客看不下去,就打了出租车司机。有些司机以为自己驾驶技术好,然后就会在路上行驶时故意给其他司机制造麻烦。其实这又何必呢,万一真出了事,耽误的都是双方的时间。
但是,这件事所反映出来的性质确实是比较恶劣的。
第一;这件事中出租车司机必须以危害公共安全论处。因为不管是出租车还是公交车都是属于公共交通服务系统,都有责任和义务保证车上的乘客安全。
而出租车这样的行为,不仅是对自己生命安全不负责,更是对两辆车上的乘客安全不负责,也是对路上其他车辆和行人生命安全的漠视。
一旦发生交通事故,那后果真是不堪设想,试想如果公交车司机也是个“暴脾气”,要是脾气一上来直接撞上去,那遭殃的还是出租车。
所以,咱们也要为公交车司机师傅能够做到不开“脾气车”点个赞。
第二;通过新闻我们可以了解到,首先是该出租车司机在转弯时别了一下公交车。然后被公交车司机说了一句“会不会开车”,之后才有了接下来的场景。
所以,这件事的主要责任方还是在出租车司机。然而,现在对于“别车”行为却没有一个清晰的法律定性,所以只能算是“路怒车”。
但是,这种“路怒车”行为却往往是大多数车祸的导火索。所以,当遇到这种行为时还是得最大程度上压抑自己的脾气。心里确实不好受,也窝火。还是希望能尽快出台相关法律吧!
第三;之所以说这种“别车”行为不好定性,其实是有原因的。
因为有的时候也可能是因为司机驾驶技术不好,而出现貌似“别车”的行为,这时候如果也以别车论处那就有点冤了,毕竟,驾驶水平就是存在有高有低的。
但是,这样的“别车”行为必须进行制止。所以,如果在以后的交通事故中如若存在有“别车”争议,那么就要对别车的司机以及车牌号记录档案,如果以后该车辆或者该司机再次出现交通事故时有“别车”争议了,那就要担负交通事故的责任。
如果,这种交通事故都以后方车辆追尾而负全责的话,确实对其他司机不公平!
当然,此地事件中公交车上这几位乘客能够及时制止“不法分子”的嚣张气焰,及时压制这种不良之风,也是很值得肯定的。
那么,大家在平时开车或者在路上是有没有遇到过类似的情况,大家又是如何处理的呢?欢迎留言评论!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关注;大实话。让我们一起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