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喝茶也是用沸水冲泡茶叶吗,古代人用什么熨衣服
古代喝茶也是用沸水冲泡茶叶吗,古代人用什么熨衣服?
1、用金属壶里盛上开水,在衣服上走。
2、用厚铁片焊一个把儿,拿着在炉子里烧到一定热度,在铺了湿毛巾的衣服上走。但这样容易烧坏衣服,技术不容易掌握。
古代人喝白酒为什么要烫烫再喝?
古代人的确喜欢把酒烫一下再喝,但这种酒并不是白酒,而是米酒或者黄酒。
比如三国演义里著名的“温酒斩华雄”的典故。
当时关羽正要出阵去和华雄交锋,曹操命人给关羽斟了一杯热酒,结果关羽却说:酒且斟下,我去去就来。
后来的事情大家都知道了,关羽秒杀了华雄,回来喝那杯酒的时候,酒还是温的。
罗贯中用这个虚构的典故来表现关羽很厉害(根据《三国志》的记载,华雄是孙坚所杀),不过我们可以从中发现一件事,那就是汉朝人喝酒是喜欢温一下再喝的。
三国演义的另一个典故也提到了煮酒,那就是青梅煮酒论英雄。
我们看看原文是怎么写的:
(曹操说)“今见此梅,不可不赏。又值煮酒正熟,故邀使君小亭一会。”
玄德心神方定。随至小亭,已设樽俎:盘置青梅,一樽煮酒。二人对坐,开怀畅饮。
(上图为老版三国里,青梅煮酒的镜头)
可见汉朝时候喝煮酒是一种习俗。
但是这些煮酒都是酿造酒,具体来讲一般是米酒。
而白酒是蒸馏酒,一般认为是元代蒙古人把蒸馏酒技术传到我国之后才出现的。
所以很多人看到古人喜欢喝煮酒,就误以为古人喜欢喝煮白酒,这是不准确的。
从口感上讲,作为蒸馏酒的白酒是不适合加热饮用的,而很多酿造酒加热之后口感却会变得更好。
除了之前提到的米酒之外,还有两款经典的煮酒/烫酒。
一是黄酒。
鲁迅的《孔乙己》里面,孔乙己说过“温一碗酒,来一碟茴香豆”。
我上中学的时候学到这一段还觉得很奇怪,心想,我从来没见过哪个人喝白酒还要温一下的。
后来我才明白,鲁迅是浙江绍兴人,他的很多小说和文章,也都是以绍兴为背景的,而绍兴人喜欢喝黄酒,所以孔乙己喝的也是黄酒。
黄酒,确实是温一下比较好喝的。下图是我当年自己在家喝太雕酒(黄酒的一种),把酒煮了一下再喝,味道确实更柔和了。
江浙人甚至还专门设计出来了温酒的器具,下图是我买的一套简易版的烫酒器。
除了浙江人喜欢把黄酒拿来烫一下再喝之外,四川人在冬天的时候,还有一种特色的喝啤酒方式叫“醪糟煮啤酒”。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把啤酒加入少量的醪糟然后煮着喝,有的店家还会加入一些红枣、柠檬片来调味。
这是我某年在成都一家烧烤店喝的煮啤酒。
啤酒混合醪糟煮一下之后,口感变得温暖而柔和,还略带一点甜味,在寒冷的冬天,这种温温的啤酒,比起冰冷的常温啤酒更加适合饮用。
所以总的来说,煮酒是一种适合酿造酒的饮用方式,但并不适合白酒。
(PS,古代的煮酒,浙江人喝的黄酒,以及啤酒和醪糟,全都是酿造酒)
古代泡茶的十八式步骤?
泡茶的十八口诀为:鉴赏香茗、孟臣淋霖、乌龙入宫、悬壶高冲、春风拂面、重洗仙颜、若琛出浴、玉液回壶、游山玩水、关公巡城、韩信点兵、敬奉香茗、品茗审韵、高冲低筛、若琛复浴、重斟妙香、再识醇韵、三斟流霞。
鉴赏香茗:用茶则从茶藏中取出一壶量的茶叶,置于赏茶盘中,鉴赏。
孟臣淋霖:沸水浇壶身,目的在于为壶体加温,即所谓“温壶”。
乌龙入宫:将茶叶用茶匙拨入茶壶,装茶的顺序是先细再粗后梗。
悬壶高冲:向孟臣罐中注水,水满壶口为止。
春风拂面:用壶盖刮去壶口的泡沫。
重洗仙颜:迅速例出壶中之水,是为洗茶,目的洗去茶叶表面的浮尘。
若琛出浴:用第一泡茶水烫杯,又谓温杯,转动杯身,如同飞轮旋转,又似飞花观舞。
玉液回壶:用高冲法再次向壶里注满沸水。
游山玩水:执壶沿茶船运转一圈,滴净壶底水滴,以免水滴落入杯中。
关公巡城:循环斟茶,茶壶似巡城的关羽,目的是使杯中的茶浓度一致,且低斟为不使香气过多散失。
韩信点兵:巡城至茶汤将尽时,将壶中所余茶水斟于每一杯中,这些是全壶茶汤中的精华,应一点一滴平均分注,因此称韩信点兵。
敬奉香茗:先敬主宾、或以老幼为序。
品茗审韵:先闻香,后品茗。品茗时,以拇指与食指扶住杯沿,以中指抵住杯底,俗称“三龙护鼎”。品饮分三口进行,“三口方知味,三番方动心”,茶汤香醇甘爽,回味无穷。
高冲低筛:冲泡第二泡茶,重复九、十、十一步。
若琛复浴:同若琛出浴。
重斟妙香:重复九、十、十一步。
再识醇韵:重复十三步。
三斟流霞:冲泡第三泡茶。
古代人为什么缠足?
缠足也俗称为“裹小脚”,是封建社会毒害妇女的一种恶习和铁证,强烈摧残了女性的身心健康,是显而易见的社会糟粕,已经被历史的车轮彻底碾碎。接下来,文史不假带您回顾历史,竭力还原其出现、发展和消亡的历程。
关于缠足的起源,至今依然是说法不一,有说始于夏商时期的,有说始于隋唐时期的,有说始于五代时期的,也有说始于两宋时期的。可谓是众说纷纭,我们接下来一同探究。
相传大禹治水时,曾娶涂山氏女为妻并且生下了儿子启,而涂山氏女就是天生的小足,逐渐被众人开始效仿;又传殷商末纣王的妃子妲己是狐狸精幻化,她的脚因为没有变好而用布帛裹了起来遮丑,也产生了蝴蝶效应。然而,这些仅仅是民间的神话传说而已,自然不能成为女子当时就开始缠足的证据。
隋文帝杨坚实现国家的大一统后,通过锐意改革实现了“开皇之治”,但却听信文献皇后之言废黜太子杨勇,另立晋王杨广为太子。隋炀帝即位后,多次巡游江都并且征选美女供自己享乐,一个名叫吴月娘的女子被不幸选中。
吴月娘痛恨炀帝的暴虐,便让做铁匠的父亲打制了一把莲瓣小刀藏于脚底,另用长布裹在外面并且绣上莲花作为装饰。杨广见状后色心大起,特意召她近身玩赏,终于被刺伤手臂并且吓得半死,民间女子从此开始效仿吴氏也裹起脚来。
不过,隋朝即便真的出现了缠足现象,也没有在全社会普及起来,因为属于一个短命王朝。从581年起,到618年止,它只存在了三十七年的时间,只历经了两任皇帝。
进入唐朝后,妇女的社会地位得到空前提升,甚至流行女扮男装和女穿男履,显然没有进行缠足。另外,根据《唐内典·内宫尚服注》、《新唐书·车服志》和《大唐新语》等史料的记载,唐朝女子绝对没有缠足的现象。
缠足出自五代十国之说,源于南唐后主李煜。此人不善于治国,也不喜欢治国,最感兴趣的事就是追求风花雪月和酒池肉林。久而久之,普通的消遣方式和娱乐项目已经不能满足,开始格外关注女人的舞姿和小脚。
为了让自己的舞女更加妩媚动人,李煜专门命人制作了镶嵌珠宝的丝帛去裹脚。受此影响,社会上开始推崇“女子以柔为美”之风,尤其是“我见犹怜”的舞姿和走姿,逐渐成为了社会主流的审美标准。
960年2月3日,后周殿前都点检赵匡胤发动陈桥兵变实现了“黄袍加身”,从而建立了两宋王朝。众所周知,这是一个“重文抑武”和“守内虚外”的朝代,上层士大夫阶级特别喜欢附庸风雅,自然也就继承了五代时期的陋习“裹小脚”。
两宋是我国历史上极具个性的朝代,军力孱弱的同时,经济却异常的强大,被誉为我国封建社会的巅峰时期。受此影响,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都高度发展,造就了一大批的文人墨客和“文艺皇帝”。于是,最开始裹足的妇女并不是民间的女子,而是出生于皇室和生活在宫内的女子。据《宋史·五行志》记载:
理宗朝,宫人束脚纤直。
另据苏轼在《菩萨蛮·咏足》中记载:
偷穿宫样稳,并立双趺困。纤妙说应难,须从掌上看。
通过多个史料记载来看,北宋初期妇女虽有少数缠足者,但并未形成普遍的现象。自周敦颐创立理学并经程颢和程颐两兄弟不断发展后,对后世影响深远的“程朱理学”开始形成。
程朱理学又称为程朱道学,极大地糅合了儒、佛、道诸家思想,以“天理”为核心,甚至不惜“灭人欲”。受此影响,妇女的社会地位不升反降,更加成为了男性的附庸,还出现了“存天理,灭人欲”和“饿死事小,失节事大”等观点,终于导致缠足成为了社会的主流意识。
因此,文史不假认为缠足最终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是在两宋时期,更准确地说是在南宋时期。面对半壁江山沦陷,偏安一隅的他们却执着于禁锢女性,甚至在大型节庆时还要“蒙脸露足”来品选“最佳小脚”,当真是令人无语至极。
伴随着汉族妇女缠足的逐渐兴起,周边的其他少数民族也纷纷模仿,比如蒙古族、朝鲜族和鲜卑族等。到了1279年3月,随着崖山战役的惨败,随着陆秀夫背着小皇帝投海自尽,南宋的统治也到此结束。
蒙古入主中原之后,延续了汉人缠足的习惯,只是没有之前那么夸张罢了。不过,随着民族融合的深入,他们不仅没有废除这种陋习,反而逐渐被汉文化所同化,在元末甚至还出现了“不缠足为耻”的畸形观念。
朱元璋建立明朝推翻元朝以后,缠足之风进入到了兴盛时期,马皇后甚至还因为一双天足而被民间讥笑为“马大脚”,衍生出了“露马脚”一词。在洪武十六年时,朝廷颁布了《衮冕制度》,其中就明确规定:
命妇复杂繁盛冠饰和缠足。
随着崇祯自缢和清军入关,汉族的最后一个封建政权宣告终结。满人入主中原后,立即开始推行自己民族的一系列政策,比如“剃发令”和“禁裹足”等。
“剃发令”主要针对男性,满人为此大张旗鼓和不遗余力,甚至不惜大开杀戒也要推行。但是,对于主要针对女性的“禁裹足”,他们却表现得不那么坚决,基本属于提倡但不强求,难怪会有“男降女不服”之说。
受此影响,缠足不仅没有被消除,反而大有愈演愈烈之势。在满汉融合的过程中,就连越来越多的八旗女子也被迫开始进行,否则将会影响到日后的婚配。而且,她们的缠足还不仅仅只是“三寸金莲”,已经形成了明确的标准:
既瘦窄又平直,瘦削有如利刃,故名“刀条儿”。
1912年2月12日,面对革命党和北洋系的双重压力,隆裕太后携幼帝溥仪被迫颁布了《清帝退位诏书》,标志着我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满清王朝就此终结。从此开始,中国历史进入到了民国时期。
1912年3月11日,孙中山先生颁布了《大总统令内务部通饬各省劝禁缠足文》,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劝禁缠足文”。其中,明确提出:
夫将欲图国力之坚强,必先图国民体力之发达。至缠足一事,残毁肢体,阻阏血脉,害虽加于一人,病实施于子孙,生理所证,岂得云诬?至因缠足之故,动作竭蹶,深居简出,教育莫施,世事罔问,遑能独立谋生,共服世务?以上二者,特其大端,若他弊害,更仆难数。曩者仁人志士尝有天足会之设,开通者已见解除,固陋者犹执成见。当此除旧布新之际,此等恶俗,尢其先事革除,以培国本。为此令仰该部速行通饬各省,一体劝禁,其有故违禁令者,予其家属以相当之罚。
由于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妥协性,辛亥革命的胜利果实最终被袁世凯所窃取,民国进入到了战乱纷争的时期。即便在这种背景下,消除缠足已经是大势所趋,内务部在1916年又颁布了《内务部通咨各省劝禁妇女缠足文》,其中提到:
查妇女缠足,环球所无,陋习相沿,久为诟病,夷考载籍,五季两宋之间,此风虽炽,不过乐户散坊,资为观美,而良贵胄,习尚仍殊,顾以禁令未严,遂至流为恶俗。习非胜是,举国靡然,唯独于人道有伤,抑且开种弱之渐……。
到了五四运动时期,缠足更是成为了新旧各派争论的焦点,陈独秀、李大钊和鲁迅等人都曾经撰文痛斥过这一社会现象。据鲁迅在《随感录》中记载:
世上有如此不知肉体上的苦痛的女人,以及如此以残酷为乐,以丑恶为美的男子,真是奇事怪事。
1928年5月,南京国民政府正式颁布了《禁止妇女缠足条例》,明确要求根除妇女缠足的现象。到了1934年2月,随着以“复兴道德文化”和“提倡礼义廉耻”为核心的新生活运动开展,继续就妇女缠足这一陋习展开批判。
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男女平等的真正实现,缠足这一恶习终于被彻底废止。时至今日,很多青年人已经不了解这段历史,故而创作此文简述一下。@文史不假
古代男人怎么洗头?
古代人洗头发的有淘米水、皂角或者猪苓。
先秦时,人们就用淘洗“稷”(糜子)的水洗头。淘洗谷物的水中含有碱性成分,能够帮助分离油垢,同时,丰富的水溶性维生素和矿物质还有助于养护头皮和发丝。
猪苓是富裕些的人才用的,猪苓里加了些香料,用后会有比较浓郁的香气。平常人就用皂角洗头发。
皂角树是一种在北方常见的树木,皂荚就是皂角树的果实。皂荚富含皂苷成分,把它捣碎加水就可充当洗发水、洗手液、沐浴液甚至洗衣液。
讲究一点的话,可以先把皂荚的皮、子剥掉,留取皂荚肉晒干,使用时用热水泡煮,浸出有效成分,制成的“皂荚汤”就是上好的洗发水了。
最晚到南北朝的时候,皂荚就已经成为一种家常日用快消品,已经全面商品化,一般的小店小铺里都有卖的。
秦汉时,已形成了三日一洗头、五日一沐浴的习惯。以至于官府每五天给的一天假,也被称为“休沐”。《海录碎事 臣职 官僚》记载“汉律,五日一赐休沐,得以归休沐出谒。”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