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金丝匕首,有没有形容男生长得好看的句子

2023-06-23 127阅读 0评论

cf金丝匕首,有没有形容男生长得好看的句子?

描写古代男人外貌的句子

淡雅如雾的星光里,优美如樱花的嘴唇,细致如美瓷的肌肤,摇椅中的他宁静地望着那张纸,仿佛希腊神话中望着水仙花死去的美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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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洁白皙的脸庞,透着棱角分明的冷俊;乌黑深邃的眼眸,泛着迷人的色泽;那浓密的眉,高挺的鼻,绝美的唇形,无一不在张扬着高贵与优雅。

黑亮垂直的发,斜飞的英挺剑眉,细长蕴藏着锐利的黑眸,削薄轻抿的唇,棱角分明的轮廓,修长高大却不粗犷的身材,宛若黑夜中的鹰,冷傲孤清却又盛气逼人,孑然独立间散发的是傲视天地的强势。

男子年纪大约二十七、八岁左右,蓄著一头短发,白衬衫的领口微微敞开,衬衫袖口卷到手臂中间,露出小麦色的皮肤,眼睛深邃有神,鼻梁高挺,嘴唇性感,尤其是搭配在一起之后,更是犹如上帝手下巧夺天工的作品 。

少年坐在盛开的樱花树下,头发黑玉般有淡淡的光泽,脖颈处的肌肤细致如美瓷。

他的肌肤美得就像院子里的樱花,眼珠象乌黑的玛瑙,黑发有丝绸般的光泽,衬衣虽然有些破旧,但穿在他身上依然有种王子般的矜贵。

他绝美的面容,浅蓝细格的衬衣,手腕处松松挽起,简洁略带华美,又有几分说不出的性感,就像参加完豪华夜宴后刚刚将晚礼服随手扔掉的王子。

一个半跪在地面上的紫发男子。那是一个极美的男子,长眉若柳,身如玉树,上身纯白的衬衣微微有些湿,薄薄的汗透过衬衣渗出来,将原本绝好的身体更是突显的玲珑剔透。长长的紫发披在雪白颈后,简直可以用娇艳欲滴来形容。一个男子能长成这样,也是天下少有。

一张坏坏的笑脸,连两道浓浓的眉毛也泛起柔柔的涟漪,好像一直都带着笑意,弯弯的,像是夜空里皎洁的上弦月。白皙的皮肤衬托着淡淡桃红色的嘴唇,俊美突出的五官,完美的脸型,特别是左耳闪着炫目光亮的钻石耳钉,给他的阳光帅气中加入了一丝不羁。

只见那人俊美绝伦,脸如雕刻般五官分明,有棱有角的脸俊美异常。外表看起来好象放荡不拘,但眼里不经意流露出的精光让人不敢小看。一头乌黑茂密的头发,一双剑眉下却是一对细长的桃花眼,充满了多情,让人一不小心就会沦陷进去。高挺的鼻子,厚薄适中的红唇这时却漾着另人目眩的笑容。

古代

他白皙的皮肤看上去如同鸡蛋膜一样吹弹可破,在光的照射下显得更加迷人,又长又密的睫毛像两把小刷子,随着呼吸轻轻的扫过肌肤,黑玉般的眼睛散发着浓浓的暖意,如樱花般怒放的双唇勾出半月形的弧度,温柔如流水,美的让人惊心。看着我呆呆的样子,美少年开口了“姑娘,你现在感觉如何?” 身躯凛凛,相貌堂堂。一双眼光射寒星,两弯眉浑如刷漆。胸脯横阔,有万夫难敌之威风。

语话轩昂,吐千丈凌云之志气。心雄胆大,似撼天狮子下云端。骨健筋强,如摇地貔貅临座上。

如同天上降魔主,真是人间太岁神。 【身着淡粉衣裙,长及曳地,细腰以云带约束,更显出不盈一握,发间一支七宝珊瑚簪,映得面若芙蓉。面容艳丽无比,一双凤眼媚意天成,却又凛然生威,一头青丝梳成华髻,繁丽雍容,那小指大小的明珠,莹亮如雪,星星点点在发间闪烁,莲花移步来到殿前,柔柔俯身,甩帕】臣女离殇珞给皇上请安,皇上万福...

【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步摇,花容月貌出水芙蓉。上前,行礼】

【玉手轻挑银弦,双手在古琴上拨动着,声音宛然动听,有节奏,宛如天籁之音,过了许久,结束了这首曲子的弹奏,缓缓站起】

【细致乌黑的长发,常常披于双肩之上,略显柔美,有时松散的数着长发,显出一种别样的风采,突然由成熟变得可爱,让人新生喜爱怜惜之情,洁白的皮肤犹如刚剥壳的鸡蛋,大大的眼睛一闪一闪仿佛会说话,小小的红唇与皮肤的白色,更显分明,一对小酒窝均匀的分布在脸颊两侧,浅浅一笑,酒窝在脸颊若隐若现,可爱如天仙。】

【着了一身深兰色织锦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梅花,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将乌黑的秀发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梅花白玉簪.虽然简洁,却显得清新优雅对镜梳洗.脸上薄施粉黛,一身浅蓝色挑丝双窠云雁的宫装,头上斜簪一朵新摘的白梅,除此之外只挽一支碧玉玲珑簪,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迈著莲步】

【换上一淡粉色的长裙,上配一件素淡的白纱衣,亦是标准的秀女妆,极为淡雅的装束,风吹过,稍显单薄,也含有一丝悲凉】

【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青螺眉黛长,弃了珠花流苏,三千青丝仅用一支雕工细致的梅簪绾起,淡上铅华。黛眉开娇横远岫,绿鬓淳浓染春烟,有一股巫山云雾般的灵气。听闻殿内宣自己入殿,立刻收敛裙摆莲步轻移】

亲,我找不出来了

(转载网络)

清代三大文物?

清朝三大国宝匕首,分别藏于辽阳博物馆、新宾清永陵文物管理所和沈阳故宫,为清朝乾隆皇帝御用匕首,国家一级文物,也就是国宝。

第一把:烧蓝镶宝石绒面鞘匕首。此匕首通长35.8厘米,刃长25厘米,柄长11.5厘米,为一对,卷首形烧蓝柄,嵌红、绿、蓝宝石和钻石,柄端嵌祖母绿一块。护手镶嵌钻石一圈。钢刃,前锐后曲,近护手处饰花卉纹烧蓝,嵌红、绿宝石、钻石等。鞘木胎,外包红绒,琫、珌皆镶花卉纹烧蓝,嵌红、绿、蓝宝石和钻石。

第二把:青玉嵌宝石柄挽金鞘匕首。此匕首通长58.3厘米,刃长44.8厘米,柄长13.5厘米。青玉卷首形柄,以金丝为缘,内嵌红、绿宝石及珍珠组成的花卉。剑形钢刃。鞘木胎,挽金叶,錾刻菱形格花纹。

第三把:玉嵌宝石柄挽金鞘匕首。此匕首通长41厘米,刃长27.5厘米,柄长13.5厘米,青玉卷首形柄,以金丝为缘,内嵌红、绿、蓝宝石一百余块,组成四瓣花卉。剑形钢刃,鞘木胎,外包金叶,錾刻菱形花纹,此匕首为乾隆皇帝御用。

为什么都去抢屠龙刀?

灵冲霄为您解读各种金庸武侠与文学名著的冷知识,点击关注阅读系列文章。

在《倚天屠龙记》中江湖中人的目光始终锁定在屠龙刀上,而与屠龙刀齐名的倚天剑则罕有人问津。这里灵冲霄就带大家详细了解一下其中的隐情。

屠龙刀是武林至尊的象征,诱惑力比倚天剑大的多

屠龙刀本身是武林至尊的象征,流传甚广的江湖传言中“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前四句都是渲染屠龙刀的地位的。而后面的“倚天不出,谁与争锋”则是将倚天剑放在竞争者和试刀石的位置上,先天就比屠龙刀矮了半头。倚天剑虽利,但却不如屠龙刀那样是武林至尊的权柄象征,所以说倚天剑在诱惑上先天就比屠龙刀小很多。

屠龙刀为无主之物,人人均可竞逐

屠龙刀本是郭靖黄蓉夫妇所铸,传给了他们的幼子郭破虏。但郭破虏随襄阳城破殉城而死,此后屠龙刀就成为了无主之物。由于屠龙刀没有一个公认的够份量的主人,所以人人都可以通过竞争来谋取。再加上屠龙刀自郭破虏以后的历代持刀者也是良莠不齐,更激发了人们争夺的欲望。

在俞岱岩取刀之前,屠龙刀是在一些江湖小帮派的一些小角色手中相互竞争夺取。假如俞岱岩能够将屠龙刀平安的送至武当山,交由张三丰掌管的话,恐怕也不会有这么多宵小之辈敢去惦记屠龙刀了。在六大门派围攻光明顶之时。张无忌想居中调停,六大派中就有人嘲笑道你是武当张真人还是持有屠龙刀是武林盟主。可见在绝大部分武林中人心中,张三丰的武林地位基本上可以等同于屠龙刀的。但遗憾的是,屠龙刀被殷野王和殷素素兄妹半露截胡,落入了天鹰教手中。

天鹰教脱胎于魔教,本身名声不正,他们得了屠龙刀之后,又特地举行了扬刀立威大会。相信即便是谢逊没有去夺刀,相信出于正魔之别,后续去夺屠龙刀的人也不会少了。而谢逊本身就是明教护教法王,并且并没有向殷天正那样自立门户,而且因为他在江湖中滥杀无辜,仇家遍野。上门去找他夺刀,更是名正言顺。所以哪怕是谢逊踪迹不显,后世张翠山一家从海外回归,以及少林的屠狮大会,均吸引了大批武林人士聚集在武当少林。

倚天剑先在峨眉,后在汝阳王府,绝大部分的江湖中人惹不起

倚天剑与屠龙刀一样,都是郭靖黄蓉夫妇所传,但是倚天剑的持有者郭襄却没有像弟弟郭破虏那样身亡。所以倚天剑名义上就是先天属于峨眉创派祖师郭襄的。到了后来倚天剑是经郭襄之手传给了峨眉的下一代掌门风凌师太,风凌师太又传给了灭绝师太后,倚天剑已成为江湖公认的掌门传承之物。没有人会轻易冒着得罪六大门派之一的峨眉去夺屠龙刀的。

这一点哪怕是身为明教光明左使的杨逍也心知肚明,所以在击败孤鸿子后,他没有夺走倚天剑,而是将剑留下。一方面是确实不屑,另一方面也未尝不是出于别把峨眉得罪的太狠的缘故。击败峨眉的一个高手和夺了峨眉宗派传承的信物是完全不同的概念,杨逍若是强夺了倚天剑,其后果也基本上等同于去少林抢易筋经,去丐帮抢打狗棒和去明教抢圣火令一样,都是不死不休的大仇。但阴错阳差之下,孤鸿子气性太大,活生生气死了,倚天剑遗失,这笔烂账也就落在了杨逍和明教的头上。

到后来,六大门派为赵敏所擒,倚天剑也就落入了赵敏手中。以汝阳王府的势力之强,也使得绝大多数的江湖中人不敢去找赵敏的麻烦。造反专业户的明教方面也因为自家教主和这位蒙元郡主的暧昧关系,没去打倚天剑的主意。这也使得相较于屠龙刀的火热,倚天剑基本上是无人问津的。

倚天屠龙的秘密没有现世

江湖中人始终眼热屠龙刀,而没人去夺倚天剑的根本原因,还在于倚天屠龙的真正秘密鲜为人知。除了峨眉和古墓方面的人之外,倚天屠龙的真正秘密不为人知。古墓方面只是作为这个倚天屠龙计划的监督者,并不会直接下场去干预这计划的实行。而丐帮由于传承的断断续续,连镇帮绝技降龙十八掌都已失传了部分,相信这倚天屠龙计划也没有传到后世。

如果江湖中人知道屠龙刀中所藏的是兵法,而倚天剑中所藏的是武功秘籍的话,那么这二者的追逐热度恐怕就要迥然相反了。而在仅仅根据明面上所传的“武林至尊,宝刀屠龙,号令天下,莫敢不从,倚天不出,谁与争锋”之句去判断,相信这个局面也并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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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于网络)

你有没有经历过被偷窃?

我经历过二次被偷手机,一次菜市场遇上抢劫!总计3次,让我认识到了人生的险恶,江湖的复杂,学到了人生经验,更是体会到了时代的大变革。

第一次被偷手机,是在出租房内,睡在床上,被人顺手牵羊偷走。

当时的手机就是这样子[捂脸]

买第一部手机的时候,用了7天不到丢了,当时是在2007年,我在学校做网络布线打零工,做了半年时间,50元一天,存了6000多,感觉好开心,想着买个手机洋式一下,特别选了一款铃音比较大的国产手机,我记得是一部波导手机,花了1300多,当时这个价钱不便宜了,特别是对于我刚刚出社会的小伙子,算是一笔巨款咯。

买回来之后,各种研究,拆装,调试用所有功能,玩游戏,捣鼓最多的是下载音乐,内存卡好小,每次要换音乐,都要重新拿内存卡出来下载,简直是爱不释手,睡觉都抱着听音乐,如此过了几天之后松懈下来了,新鲜劲过了。

当时丢手机的时候,我做了一个梦,梦见在山上扯竹笋,这个梦,就是预示着我会掉东西,只是没想到丢的是手机。

大家都知道,6月的广州和火炉一样炎热,那个时候空调也没有普及,都是吹风扇,都得催到下半夜凉快了才睡得着,而早上是睡觉的黄金时间,广东仔更严重,都要睡到自然醒,太阳晒屁股才起床。

我当时睡得正香,迷迷糊糊中做了一个梦,梦见我在山上扯笋,忽然又跳换到睡觉的场景,好像有人在我身边拿走了东西,我还以为是我家人拿走了,没当回事,过了一会儿,我习惯性的拿手摸手机,一摸不见了,只剩下了耳机,顿时一个激灵,一骨碌爬起来,到处找手机。

然后问我爸妈,我妹,说你们有没有拿我手机,都说没有,一大清早,谁拿你的,我说那奇怪了,在家里睡到床上丢了东西,那简直是,裤裆里丢了“卵铐子”,丢人丢到奶奶家咯。

然后我接着说,我睡觉的时候,迷迷糊糊听到有人开过房间门,我还以为是你们上来了,没留意,又或者你们有没有看到人上来,进过房间,都说没有看到。

我心想,我们住在四楼,按理来说,小偷偷了,时间还不久,估计还跑不远,如是我赶紧追了出去,看看有没有慌慌张张的陌生人。

这广州的出租房,就像古代的井田,阡陌纵横,四通八达,我追出去的时候,哪里还有一个人影,又没得监控,真的无从查起。

广州城中村就是这样子,四通八达。

如是我查房门锁,是不是上一家租客,没有退还房东钥匙,又或者没有换锁,要不然怎么可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进了家里,顺走了东西,我们还不知道,事实证明,问题就出在这锁上,我们大意了,很房东是熟人,就没有换锁,导致损失一千多元,好在人没有受到伤害,也算是不幸中的万幸,换锁之后,后面也没有再出现过被偷的情况。

这次也给我在外打工的生涯,长了一个心眼,就是每到新的出租房,都会检查门窗是否好的,大门口的锁,一定会换一把,或者加把锁,以防万一。

第二次被偷手机,是光天化日之下,在公交车上,让小偷从袋子里被人偷走了。

是不是在某些城市还有挤公交车的现象。

有了第一次惨痛的教训之后,这次买手机,尽量买一个一般子的,买了一个800多的,没想到上班2个星期就被偷了。

当时在广州坐公交车,和春运赶火车是一个情景,甚至还要严重,就是你推我,我挤你,如果没有赶上点坐上车,路上一堵车,你就铁定迟到,迟到就会被扣钱,那个时候,是老板和用人单位说得上,我们找一份工作,是要找门路,请客吃饭,才能找到,对工作格外珍惜。

那么挤公交车就是上班的第一关,第二关就是上车之后保护好自己的财产安全,结果我活过了第一关,栽在了第二关上。

我那天穿着一套西服,上车之前还拿着手机在听歌,被那扒手盯上了还浑然不自知,在使出吃奶的力气挤上了公交车,同时自然的把手机放在了外口袋,这也活该我被偷,西服的外口袋,一被挤就容易掐住,从里面偷走,有如探囊取物,轻而易举。

等我好不容易站定住位置,车已经过了好几站咯,广州那公交车站台,每站离得贼近,人多啊,不仅很近,而且那些站,基本上都会停,可想而知,偷我手机的小偷,都已经下车了,等我发现的时候,为时已晚。

然后我说让司机师傅停一下车,帮忙报警,我手机掉了,还是新买的,刚刚上车掉的,帮忙找一下,司机看着满车100多的人,还有满车叽叽喳喳的说话声,我都头皮发麻,然后我退而求其次,让人打一下我的手机,如果打通了,有声音,证明小偷还在车上,虽然没有用,也做最后努力吧。

没有意外和惊喜,光天化日之下,就这样手机眼睁睁看着被偷了,无力回天,当时广州的社会治安环境差得一塌糊涂,扒抢偷基本上时时刻刻在上演,我也只能自认倒霉。

这次之后,让我学到了,得自己保护好财产,财不外露,贴身收藏,才能尽可能的减少损失,好在后面几年自己的防范意识加强,广州亚运会BRT公交路线开通,这样的事情也就越来越少咯,等到苹果手机出来,需要密码和账号解锁,特别是网络时代爆发,支付宝和微信支付取代现金之后,小偷才基本上销声匿迹,只是这群人也跟着转移到了线上,开启了新型诈骗手段,这里就不说咯。

BRT新型公交系统,城市形象得到了提高,每个站点都有监控,连接了天网,让犯罪分子无处可逃,犯罪行为降低了很多。

经历被抢劫,是在广州棠下的一个菜市场里,我没有成为英雄,甚至都没有报警,这就是我的一个人生污点,当时菜市场里有几百号人,竟然没有一个人上前帮忙解决,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人性凄凉啊!

当时的人流量就是如此之多,突然杀出来一个抢劫犯,就像羊群里进了狼,炸窝了,蒙圈了。

某天晚上的时候,我和我家人照常去菜市场买菜,一个衣裳亮丽的美丽妇人格外惹眼,惹眼的不仅是她的穿着打扮和服饰,还有她胸前戴得黄金项链,很粗,吊坠看起来也很值钱,当时我也不识货,只知道她带着的是黄金饰品,肯定很值钱。

跨着一个包包,值钱与否,我们也看不出来,但是看外观很精致,想着里面装着不少值钱的东西吧,至少告诉别人了,此地有银三百两。

这抢劫犯,估计就爱选这种落单的有钱妇人下手,说曹操曹操到,我们刚刚见完一个照面,她在我们前面三个摊位。

后面突然冲出来了一个年轻仔,干瘦干瘦,看起来特别精神激灵,有点像吸毒的那种瘦,就见他,两手齐行动,一手扯项链,一手扯包包,这妇人面对突如其来的惊吓,顾首顾不了手,看着手忙脚乱,嚎叫连连,等我们看明白的时候,她的包和项链都易手了,都到了抢劫犯的手上,妇人脖子上还没扯得红了一片,血印子都若隐若现,证明这项链质量很好,歹徒手法凶残熟练,一定是惯犯。

如是人群像光赏湖里的鱼,炸窝了,都离妇人远远的保持距离,一个个的七嘴八舌,就是没有人去追歹徒,没有人报警,等过了差不多20分钟,才听到刺耳的警笛响起,这个时候过来还能干嘛呢?抓空气呢?还是抓证人,现场这么多的人在场,我们甚至都没有看清楚抢劫犯的面貌。

此事不了了之,我就算想关注,想英雄救美,都没有那个胆量和机会,毕竟我就是一个农村出来的乡巴佬,自己都被吓得要死,爱莫能助啊。

这件事情之后,我会经常留意新闻,哪里又有人被飞车抢夺,哪里又有偷盗大案,同时自己谨记,在广州这个乱糟糟,鱼龙混杂,三教九流,人满为患的大城市里生活下来,一定要眼观六路,耳听八方,激灵点,不说仗义勇为,救人于水火,至少要保证自己不被受伤害,要能够保住自己一亩三分地。

事后我也总结了几条,当时在广州的生存之法,现在不需要用上咯。

1、低调低调再低调,一定要像广州人一样,低调到穿着拖鞋去收租,不明白的人,还以为是收破烂的垃圾仔。

2、钱财千万不要外露,那边强人太多,一旦被不怀好意的人盯上,有一百种方式教你做人,让你被骗,还记得老一辈人,喜欢把钱藏在内裤中,藏在裤头中,用线缝起来嘛?这就是血泪教训换来的经验。

3、晚上少出门晃荡,2010年前的广州,火车站,人烟稀少,小巷子就是偷盗者的天堂和沃土。

4、不要租那种人迹罕见,单独地方,一旦被盯上,被杀人灭口后都没有人去收尸,当时城郊结合处,就有很多这样的房子出租。

当然了,这是以前的旧社会生存环境,随时国家打击扫黑除恶的力度加大,加上天网工程无处不在,这样的现象越来越少,人民的生命安全得到了极大的保护,幸福感与日俱增。

这不,我们经常有时间听到保护野生动物的新闻,比如金钱豹和云南大象,这些都间接证明时代日新月异,祖国繁荣富强,扒抢偷盗之徒慢慢绝迹,都改邪归正,走上了正途,或许我们有生之年能够重现夜不闭户,路不拾遗的太平盛世。

写一篇古风虐文?

楔子

山雨欲来风满楼;

空付韶华尽流年。

劫难只是对落魄流年的遮拦,然而,她对他而言只是悠悠岁月里一抹不允许忘记的执念。

泠泠寒风,扑面而来,她耸耸肩,继续前进。

这个穿行在银装素裹的不周山的姑娘,身着血色长裙,倒是为不周添了抹艳丽以及那歇斯底里的苍茫。

她是谁?她为什么在不周?她要去哪里?连她自己都不知道。

“不行,撑不住了。”

她只感眼前一片晕眩,步子开始踉踉跄跄。

走了多久?两天有余吧,该死,这到底是哪,我又是谁!为什么会在这个鬼地方!

她心中暗骂,脸色却越发苍白。终于,她彻底撑不住了,一个趔趄,便倒了下去……

她以为她会昏死在这雪地,然后听天由命。毕竟,在两天前醒来时,她就料到了。

两天前,她便在这皑皑白雪的深处醒来了。身上的红衣沾染着斑斑血迹,好像打斗过。这也便是为何她的到来会莅临一种歇斯底里的苍茫。伤好像不轻,她一脸茫然,理智告诉她,必须离开,否则死定了,于是,她便像现在这样开启了“征程”。

迷茫间自己好像被温暖的手接住,拉进了怀里,她挣扎着用最后一点意识睁开眼,一个男人。

好眼熟,她昏了过去。

雪地里一袭素色白袍的男人抱着一袭红衣的女人,很是另类。

他没有注意到,雪地里落下了一块翡翠玉佩。如果他知道那块玉佩在以后会害了她,他一定不会任它留在不周的雪地。

一阵风雪飘过,他们的脚印被掩盖殆尽,被掩盖的还有那块泛着光芒的翡翠玉佩。

风过,雪落,一切恢复如初。

不周山顶,唯一的翠绿,唯一的屋子。

木质的屋子,不大,但很精致。从不烧煮东西的院内,却传来中药苦涩的青烟袅袅。

“你是谁?”

她醒来,自己没有死令她惊讶,自己躺在温暖的床榻上更令她惊讶,不过最惊讶的还是面前的男人。

不得不说,这个人长得是真的妖孽,这棱角分明的的脸,狭长但很温柔的眼眸,她深感自己一定是在天堂,所以不禁问道。

“鬼王,凩。”

男人漫不经心的回答着,端着汤药喂她。

“噗!”她刚刚入口的汤药便在她的惊讶之下不偏不倚的奉还给了凩。

“喂,你这个人怎……”他一脸嫌弃的擦干净脸上的汤药,愠怒道,结果还被无情的打断了。

“你你你是鬼!还是鬼王!”

她惊讶地喊了起来。

“怎么了?”

他呆萌的应道。

她被他呆萌的样子撩到了,一把捏住他的脸道:“你好可爱。”

他不言。

“困了,让我睡会儿。”她就这么明目张胆的栽在了他的怀里,他接过她,温柔的看着她的睡容,忽然目光中又有些苍凉。

又要开始了。

她醒来后,看不见他,便下塌去找,看见他在院里的桃树旁静坐,若有所思,便跑过去,在他身旁坐下,支着头,看着他,傻笑着。

“笑什么?”他偏过头问道。

“笑你长得好看!”

“我就当你这是在夸我,说吧,找我什么事?”

“我,是谁,你知道吗?”

“你吗?”他的目光有些复杂。

“你叫白笙,是只狐妖,道行,就五百年。”

“那也就是说,我是不是可以迷惑你呀!”她笑盈盈的打趣道。

那也就是说,我是不是可以迷惑你呀!

这句话,凩的记忆重叠着,一个人影在脑海中无数次的出现,突然,他问,

“你的玉佩,那块翡翠玉佩,还在吗?”

“啊?我摸摸。”

她说着摸起口袋,“没有,可能,掉雪里了。”

“答应我,不可以去不周的雪地!”他抓住她咆哮道,神情极其激动。

“你你你别生气,不去了,不去了!”她笑道。

他看着她笑靥如花,一把把她揽入怀里,合眸,微微叹息,好像松了口气,过些日子,就取回来吧。

他没料到自己会生病,如果可以重来,他一定不会让她为他买药。

一定是最近让她折腾的!他暗想。不错,他病了。

“不是,你,怎么病了?”

白笙看着他憔悴的样子,关心的问道。

“没事,小病。”

“鬼才信!”

“所以我信!”

“靠,忘了你就是鬼!”

他俩你一言我一语的侃着,她突然缓过神来,道

“你等着,我给你买药!”说着她不等他拦便溜了出去。

“唉。”他叹口气。

她走在下山的路上,忽然看见右手边的雪地,他救她的地方,也是他坚决不让她去的地方。

她好奇心上头,为什么他不让我来?

想想他当时一副吃了她似的的样子,她就好奇,但他当时焦急的样子又不像开玩笑,她想去,又担心被他骂,算了,骂便骂一场呗,她走过去。

真的这不是骂一场的问题,事已至此,覆水难收。

雪地里,不知是什么泛着盈盈绿光,她实在按捺不住好奇心,走过去——一块翡翠玉佩,她拂开薄雪,轻轻拾起来,眼前绿光爆发出了强烈的光芒。

他在卧榻上突然睁大眼睛,一口粘稠的鲜血吐出,他暗骂一声该死,便飞了出去,向着雪地,那该死的玉佩!

这一次,以为可以阻止的,如果救她时就把玉佩拿到,如果在她告诉他后,他就带走玉佩,这么久以来唯一一次可以结束的机会就不会……

他等了这么久,还是,没有用吗?

他停下了,看着她……

苦笑,又是这样,只是,这次,他有对策。

“白笙!”

“……”她不言,她背对着他。

他走过去,轻轻抱住她。

“滚!”她冷冷道,随之而来的是一片气波,他被震退。

“又是这样!”他蹙眉。

“去死!”她扭过头来,本来清澈的眸子,闪烁着幽幽绿光,玉佩,被她紧紧捏在手里。

九尾在身后微微摇晃,猛然间其中一尾抓住他的手臂,将它提起来,他不动,不言语。

她将他摔在地上,他爬起来,不动,只是看着她。

“白笙,我累了,你也累了吧。”

他突然跳起,飞向她,然后,吻住了她的唇。

她想挣脱,怎料怎么也挣脱不开。

起先,只是唇与唇的摩擦,温热在二人间氤氲,随后,他缓缓撬开她的牙关,是舌尖的缠绵,她愣愣的被他吻着,这是在这之中,不仅仅是吻,更是灵气的流动,他将灵气以她之口缓缓输入她的体内。

他的面色开始有些苍白,只是她手中的玉佩却不停的晃动,仿佛受不了他的灵气。

他笑了,就是这样,以自己的灵气,让玉佩炸开!只是,哪有天衣无缝,玉佩突然一阵强烈波动,她痛苦的大叫,一阵强烈的灵力把他震开。

“噗!”一口鲜血染红了这白,他笑了,笑的那么绝望,如果他没有生病,灵力就不会差一点了。

终归,还是败给了天命

“天命,啧,还是,不能救她,我,不信天命!”

她在震开他后跌落在地,亦是一口殷红。

她瞪了他一眼,随后向不周雪地深处飞去。

他看着她离开的身影,没有去追,也没有力气去追,望着皑皑白雪,他落了泪。

“鬼王大人,白笙最爱你了,爱不爱白笙?”她耳语,同时她向他熏染着狐妖的媚术。伏在他的身上,以一种极其暧昧的姿势,挑逗着他。

“爱如何,不爱如何?人世间穷游一场,莫不是南柯一梦,便是黄粱一梦。”

她见他不上钩,便贴的更近,用胸抵住他,娇羞道

“既然如此,黄粱一梦间又何尝不得逍遥,既得逍遥,黄粱一梦又有何不好?”

她使劲浑身解数,不过是想吞了这鬼王的精气,不过,她万不该招惹他。

“是吗?那你得让我快活一下。”说着他揽住她的腰,她笑望,不料腰部却遭强力的灵气一击

“呃!”她便没了声响。

“九尾?不过如此。”

他把她拎回了不周山顶的的屋子。

“你,就在这打杂吧,逃不掉。”

“……”她含泪,不言。

“大人,收拾停当了,没有吩咐白笙下去了。”

“为什么,要靠勾引?”

“狐,使命耳。终归还是听天命,命不由己。”

“我不信天命。”

“……我信你。”

“……”

那夜,新月光华初露,晚风习习,两人一夜不言。

自此,她跟在他身边,看尽人世间生死,遨游天下。这一跟,便是四十年。

他们都没有料到,离别在即,孽缘初露锋芒。

山雨欲来风满楼……

四面楚歌,像项羽一样,垓下被围,佳人在侧,千古成恨。

天知道为什么会被仙人找事,貌似是在一年前撞见某仙人在人间寻男女之爱,他们无意和天庭“人事部”的聊道,结果闹到天庭大堂,还被反咬一口,好不容易死里逃生,结果垓下被围。

“觉得,能活着出去吗?”

“你说,你不信天命,那就,一定能!”

“呵,你说你信我,所以,一起走。”

“能不能别废话。”

“真是话不投机半句多!”

他的鬼气掺杂着灵气森然一爆,半数天兵应声倒地。

“你行不行还?之前刚打了一架,还爆灵气,你要拼命呀!”她忍不住道,抱怨里满是担心。

“切,后面交给你了。”

他脸色苍白,大喘着气调侃着说道。

“你歇会儿。”

她纵身一跃,高出众将,抛下一把烟雾,之间烟雾中人人仿佛看见绝世佳人,神魂颠倒,她又看准时机,手起刃落,皆毙命。

落地,刚想调侃他几句,之间他身后又有众多天兵应援。

“小心!”她想冲过去,为时已晚。

之见他忽然消失,然后出现在她眼前,“你以为,我堂堂鬼王,会死?”他皎洁一笑,突然他浑身猛烈一抖,一口鲜血喷出,天箭!他昏了过去,白笙忙不迭的晃他企图叫醒他。

“凩,你醒醒,别别吓我!”

晶莹剔透的东西从她脸上滚落,滴进雪里,不错,这里是不周雪地。

“你不会死,你不信天命的对吧。”她站起来,解下腰间玉佩,这是四十年来他们封印的恶魂。

“遂吾之愿,燃烧汝身,释汝之力,助吾除恶!”

顿时巨大的能量爆开,仿佛,点燃了长空……

尾声

他醒来时,在不周山顶峰的小屋内,他不顾的下山去找她,一无所获。

他日,他终于找到了负伤的她,回去后她什么都忘了。

他陪着她很久很久。然而,在她靠近玉佩时,便会抓狂一样,屠炭生灵,每每镇压,她总会逃掉,再发现她,又是那个地方,周而复始。

终于他发现,她为了救他,耗尽几乎尽数妖力,与玉佩做了交易,被反噬,他明白了,却无能为力。

她醒来时,在不周雪地深处,身上红衣血迹斑斑,意念告诉她要活下去,就要走出去。她走着,像每一次一样,直到晕在他的怀里。

“又是这样吗?”

他木讷的问道,又像是认命了,只是她怀里的姑娘知道,这个人,即使是周而复始,他也不会放弃,因为他不认命。

风过,雪落,薄雪掩盖了他们走过的脚印,以及那块泛着绿光的翡翠玉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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